今日,牛城晚报的一篇《的哥“飞车”急救昏厥女乘客》,令人感动不已。的哥王民强面对突患重病的乘客,以救人为己任,急事急办,连闯红灯,在一招岗交警杜文乐协助下,终于挽救了女乘客的生命。此举一出,善莫大焉。这是继郭春辉之后,我市出现的又一次见义勇为壮举。(原文附后原文地址)
但是,王民强在壮举之后,还面临着一个尴尬——他连闯几个红灯,肯定被“电子警察”记录在案,驾照上的区区12分,说不定会扣得一干二净。救了人却受了损失,怎不遗憾?
窃以为,从法律意义上讲,王民强闯红灯抢救病人、杜文乐驾驶警车开道,是一种明显的紧急避险行为。当救治女乘客与遵守交通法规相冲突的紧急状态下,法律允许牺牲较小的权益,即违反交通规则。王民强的行为有益于社会秩序,不仅不应担负违法交通法规的责任,而且应受到鼓励与支持——这是对公民行使社会道义的一种保护。既然王民强面对患病乘客能特事特办,为什么交警部门不能网开一面呢?鉴于此,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能够从“电子警察”中消除王军强的违章记录,取消相应经济处罚,让见义勇为的的哥吃一颗放心丸。
的哥飞车将昏厥女乘客送到医院,体现了一位普通邢台市民的高风亮节,顺应了我们推进“平安邢台”建设、构建和谐邢台的时代潮流。我们应该鼓励和褒奖王民强的壮举,消除他的“无法承受之重”。推而广之,我们在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也应设立制定相关的保障机制。就王民强而言,我们必须为他撑起一把伞。惟有如此,见义勇为才能得到提倡和弘扬,才能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沐春风,浴甘霖!
(注:此文系牛城晚报张勇先生的约稿。明天晚报将发表本文或本文的部分段落。此文与以前博客中关于见义勇为的讨论无关。)
的哥“飞车”急救昏厥女乘客 |
[ 作者:尹彩红
李平 | 选自:07年4月16日《牛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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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4月12日下午1时许,
一辆“疯狂”的红色出租车出现在中兴大街上,该车自西向东一路快速驶来,喇叭鸣个不停,双闪灯一直闪着。行至交通岗路遇红灯,不作丝毫的停留,见缝插针地穿过众行人,争分夺秒地向前行驶。这样令人费解的一幕不得不让行人纷纷驻足观望,同时疑问像一团迷雾从路人的心底升腾,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事情回放:
十万火急 乘客突犯病
4月12日中午,有着两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王民强像往常一样在桥西钢铁北路市三院附近等候乘客。这时,一位年龄35岁左右的女子向他招手。
上车后的乘客明确地告知自己要到8路公交车站牌。就在该女子借用王民强的手机通完话后,情绪便异常激动,又哭又闹。原本说好要到8路车站的她,一会又说要到章村煤矿。不知所措的王民强不敢让这位女子下车,只能朝着章村煤矿方向行驶。
突然,该女子停止哭闹,瞬间便昏厥过去,看着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她身子渐渐瘫软下去,小王心底升起了莫名的恐慌。
“马上送往医院,救人要紧!”恐慌的瞬间过去后,小王做出了抉择!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
现场直击:
刻不容缓 交警开“绿灯”
就在车行至市一招岗位时,小王将车停在了当时值班交警杜文乐的面前。“我能不能闯一下红灯?我车上拉着一名病危乘客!”此时,满脸是汗的司机小王用近乎祈求的语气问道。
杜文乐探头看了看仍处于昏迷状态的女乘客,“你等等!”片刻的犹豫之后,杜文乐开来了交警摩托车,“跟我来!”在这辆摩托车的开道下,王民强驾车一路向东飞速驶去。
不巧的是,将病人送往急救中心时没有合适的医生。于是,他们一路又将病人送往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乘客被火速推进急诊室,王民强根据乘客使用手机留下的记录,通知了乘客的家人,并在一旁默默等待。就在其家人到来后,小王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后执意没要打的费,开车离去了。
救人之后:
满腹忧虑 闯红灯记录该咋办
“就在我悬着的心平静下来之后,我突然想到从中兴西大街向东路过顺德路到市人民医院,共7个交通岗,当时就想着以最快的速度将乘客送到医院,也没看是不是红灯。”小王忧心忡忡地说。
依照规定,闯一个红灯,就要被罚100元钱,扣3分。“罚款还可以接受,可是要扣分的话,整个驾驶证的12分将有可能被扣完。我该怎么办?”王民强将头埋进双手里,满腹忧虑地说。
(本报记者 尹彩红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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