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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两日之一

(2006-06-04 00:26:48)
 
这两天很有意思,深夜里记录下来吧。其实,博客是个宣泄的地方,谁都有或多或少的自恋倾向。不过,我写博客就是闹着玩的,培养一下文字的感觉。
 
刚才看了穆晓禾的博客,他不知道我替他交了50元的话费,估计看了我的这个博客,他就知道了。
 
我这个人,做好事就要留名的。但是我本来想隐瞒他,不料却被这个小子给糊了。他在5月27日的博客上说:“昨天晚上一直工作到天明7点,后打电话叫醒一朋友上班,幸亏没有接我的电话,里面估计已经没几毛钱了。”我读了,就动了恻隐之心。唉,老弟跟我是老乡,是我妹妹的同学,都是林声老师的学生,连个电话费都念着,看来遇到了难处。
 
前天吧,我取了点稿费,顺便把我的零头给他交了话费,就在新华南路的邮局那里。不料,我又上当了。他的话费还有70块呢,怎么会“没几毛了呢”?但是既然交了,就不能象“喜刷刷”中唱的那样“吃了我的再给我吐出来”——就听过一次这个破歌,不知道引用的对不对——现在想来,小穆够能折腾我的。前些日子,他写诗歌,说自己把自行车丢了,我就慷慨地说,我把我的旧自行车给你吧。结果人家说,那是诗歌的技巧,其实没有丢。妈地,玩我了,你小子。我还算计着把我的电脑给了他,他说租的房子里无法上网,其实,即使无法上网,也可以打字玩啊。但是人家不领情。
 
其实,你以为我那么高尚啊,我的破电脑好几年了,台式的,不好用,费眼睛。在我家里也是占地方,什么时候还是让他给我搬走吧。可能文人的矜持,人家不好意思接受喈来之食。这小子真怪,穷的连理发的钱都没有了,不信,你看看他那长头发,乱得不象样子。根本不象什么诗人,诗人就应该留长头发吗 ?不,诗人应该是秃头才是。
 
反正又上了穆晓禾一当。话说回来,好歹是我的老弟,不护着点不行。今后真的电话费交不上了,顺便可以告诉我一声。没有钱了,给我要。没有电脑了,给我要。没有纸了,给我要。没有老婆,给我要,我给你找。没有房子,别给我要,我的房子也不够宽敞。唉,这个小子,又在美国发表诗歌了。看来只能糊弄洋鬼子,糊弄不了我,我把他看投了。哇哇,我的钱啊,买成酱油,能吃好几年啊。想到这里我的泪水哗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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