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出差,我2天内没有写自己的博客.没有想到的是,我的文字得到了很多人的评论.其中有很了解我的人也或葆或贬.其实,我先是写了清明节回家扫墓的事情,然后一个无名客留言,使我发了些感慨.仅此而已.但是没有想到,新浪博客的编辑把我的文字贴到了新浪博客的首页上.结果引来了诸位网友的关注.这绝对不是我的本意.本来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张扬也没有什么意思.
但是,一位老赵在评论中写下了如下文字-----您非常戏剧性地娶了曾照顾您前妻的护士,可是您相信梁山伯会在祝英台的坟前痛哭之后便娶了那位陪他一同痛哭的丫鬟么?我们不苛求您能化为蝴蝶陪伴亡妻,我们也不奢望您在对亡妻的思念中耗尽余生,可是当您娶了丫鬟之后,可否请您不要再继续戴着梁山伯的帽子来招摇世间?
真是操你大爷的.你怎么知道我"非常戏剧性地娶了曾照顾您前妻的护士",你怎么知道"也许这正是你们的缘分纽结。没有人会因此责备您对您前妻的薄情,在她尚未离开人世之前就已和她身边的某位女子情愫暗生,或者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在彼此心里种下了生有好感的种子。"真是一派胡言.居心叵测.信口雌黄.在05年4月以前,我连现妻的名字都没有听过.更不用认识了.
至于南方之行,无非是一次文友聚会,与叫十郎的文友开了些玩笑。我知道人家都结婚了.文友之间闹就闹了,比我还过分的人有的是.难道开个玩笑就成了花心吗?那老赵的博客中那么多漂亮mm的照片,你肯定就是大流氓了。
骂人随便骂,但是不能瞎掰.更不能混蛋似地编造事实.
世界大了,什么林子都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来评论俺的博客,就遇到了一个乌鸦.张着乌鸦嘴,发出了鬼一样的声音.
(注:后来老赵的帖子不见了,反正不是我删除的,是新浪博客管理员弄的吗?不知道,假如老赵见了这句话,希望你把骂人的评论继续糊上来.)
(后补老赵的骂人文章)
人间自有情痴痴 莫把旁人当傻逼
2006-04-08 20: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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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学生时代的文学偶像,一个很擅长写爱情故事的人,在2003年不幸遭遇了丧妻之痛。在埋葬了妻子之后不久,他写了一篇怀念亡妻的文章贴在我们这些文字堆砌爱好者们常去的论坛上,博得了无数的眼泪和同情。在文中,新任鳏夫以大量的笔墨书写了在妻子病重至病逝的过程中他是如何尽心竭力照顾她,关爱她,尽最大的努力去延长她的生命,可惜终于还是没能敌得过死神的过程。这件事情无疑是让人悲痛的,我虽一贯恶毒,习惯以小人之心度人,隐隐觉得这篇文字不象是怀念妻子倒象是给自己表功,而且真正深切的、足以锥心沥血的悲痛是宁愿藏在心里也不肯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当街晾晒的。但不同的人和人之间毕竟性情各异,心思迥然,或许这也是舒缓痛苦的一种有效方式吧。
后来在和一位朋友聊QQ的时候,听他说起了这样一件事。妻亡几个月后他曾南下相会文友,其间曾对一位女性表示过倾慕之意,“迹近骚扰”,让这位女士感到既恐怖又恶心。聊天的最后,朋友断言道:此人是一标准伪君子。
那一刻偶像形象轰然坍塌,我心里觉得空荡茫然,还间杂着一些失望,就好像忽然间发现一件珍藏已久的东西已经被人偷去了。
又过了不久,他结婚了,新妻子是那位曾经悉心照顾过他亡妻的护士。其后他照例又发贴告知众文友,帖文中尽叙了对亡妻的思念,依然博得唏嘘无数,祝福无数。
这一次,我无话可说。
不料今天又在浪首看到了他,那时他在义正词严的质问某些人:难道再娶就是对亡妻的背叛么?
我忍不住笑了。不是,当然不是。人不能永远活在对过去回忆里,人也不能被遭遇过的悲痛打得万劫不复,不管那悲痛曾是多么的刻骨铭心。您尽可以把您的亡妻忘掉,和另一位贴心暖意的女人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您为什么还要多说那些无用的话来忽悠别人呢?
我鄙视那些反对您再婚的人,没人会妨碍他们自己去扮痴情种,去做圣贤,可是他们有什么权力用这种标准来要求您,凭什么非要将忍受长久寂寞的痛苦强加给别人?
一个三十多岁的正常男人毫无疑问有着对女性的需要,而且无论出于生理还是人道,他都有权力去满足这些需要。可是麻烦您在获得满足的时候,请不要再提起您以前的那位妻子。虽然也许您确实难以将她忘却,也许在夜深人静时您会经常将她想起乃至泪下沾襟,可是您这样做对得起您的现任妻子么?难道这会让她的心情更加预约?或者说,您的这些表白真的能忽悠得了那些或热心或冷眼的旁观者么?
您坦率地说您拒绝了知音的编辑让您去顺他杆爬虚构故事的诱导,您理直气壮地说您再娶的原因是为了早日给孩子找到新的母爱,您还非常世故地认为39岁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性的年龄如果再不着老婆以后的择偶难度会增大若干倍,可是,您为什么还要一次次地硬要强调您对您前妻的痴情和永难忘却呢?
您非常戏剧性地娶了曾照顾您前妻的护士,也许这正是你们的缘分纽结。没有人会因此责备您对您前妻的薄情,在她尚未离开人世之前就已和她身边的某位女子情愫暗生,或者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在彼此心里种下了生有好感的种子。可是您相信梁山伯会在祝英台的坟前痛哭之后便娶了那位陪他一同痛哭的丫鬟么?我们不苛求您能化为蝴蝶陪伴亡妻,我们也不奢望您在对亡妻的思念中耗尽余生,可是当您娶了丫鬟之后,可否请您不要再继续戴着梁山伯的帽子来招摇世间?
清白无法自证,但清白也不需自证。您并不痴情,也没有人强要求您痴情,可是也请您莫再假装痴情。一次次地自我辩解有什么用呢?您就算大声地承认说,您其实早已把前妻忘却,您也有一个中年男人的正常需要,您反感别人硬要拿梁山伯的标准来要求您,这难道也会影响到您的光辉形象么?
再婚,绝不是对亡妻的背叛。无论您在妻亡后多久再婚,这个问题都和道德无关。请您把所有的悲伤都留在心底,当您沉浸在今日的幸福中时,请不要再一次次地把您的亡妻提起。也许您的心里还有着她的位置,可是无可否认,当您怀里正躺在另一位女子时,您已经把她给忘记了。忘却并不是错,但如果已经忘却却硬要扮情种假装未曾忘却,就十分让人腻歪了。
但是,一位老赵在评论中写下了如下文字-----您非常戏剧性地娶了曾照顾您前妻的护士,可是您相信梁山伯会在祝英台的坟前痛哭之后便娶了那位陪他一同痛哭的丫鬟么?我们不苛求您能化为蝴蝶陪伴亡妻,我们也不奢望您在对亡妻的思念中耗尽余生,可是当您娶了丫鬟之后,可否请您不要再继续戴着梁山伯的帽子来招摇世间?
真是操你大爷的.你怎么知道我"非常戏剧性地娶了曾照顾您前妻的护士",你怎么知道"也许这正是你们的缘分纽结。没有人会因此责备您对您前妻的薄情,在她尚未离开人世之前就已和她身边的某位女子情愫暗生,或者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在彼此心里种下了生有好感的种子。"真是一派胡言.居心叵测.信口雌黄.在05年4月以前,我连现妻的名字都没有听过.更不用认识了.
至于南方之行,无非是一次文友聚会,与叫十郎的文友开了些玩笑。我知道人家都结婚了.文友之间闹就闹了,比我还过分的人有的是.难道开个玩笑就成了花心吗?那老赵的博客中那么多漂亮mm的照片,你肯定就是大流氓了。
骂人随便骂,但是不能瞎掰.更不能混蛋似地编造事实.
世界大了,什么林子都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来评论俺的博客,就遇到了一个乌鸦.张着乌鸦嘴,发出了鬼一样的声音.
(注:后来老赵的帖子不见了,反正不是我删除的,是新浪博客管理员弄的吗?不知道,假如老赵见了这句话,希望你把骂人的评论继续糊上来.)
(后补老赵的骂人文章)
人间自有情痴痴 莫把旁人当傻逼
2006-04-08 20:59:49
大 中 小
我中学生时代的文学偶像,一个很擅长写爱情故事的人,在2003年不幸遭遇了丧妻之痛。在埋葬了妻子之后不久,他写了一篇怀念亡妻的文章贴在我们这些文字堆砌爱好者们常去的论坛上,博得了无数的眼泪和同情。在文中,新任鳏夫以大量的笔墨书写了在妻子病重至病逝的过程中他是如何尽心竭力照顾她,关爱她,尽最大的努力去延长她的生命,可惜终于还是没能敌得过死神的过程。这件事情无疑是让人悲痛的,我虽一贯恶毒,习惯以小人之心度人,隐隐觉得这篇文字不象是怀念妻子倒象是给自己表功,而且真正深切的、足以锥心沥血的悲痛是宁愿藏在心里也不肯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当街晾晒的。但不同的人和人之间毕竟性情各异,心思迥然,或许这也是舒缓痛苦的一种有效方式吧。
后来在和一位朋友聊QQ的时候,听他说起了这样一件事。妻亡几个月后他曾南下相会文友,其间曾对一位女性表示过倾慕之意,“迹近骚扰”,让这位女士感到既恐怖又恶心。聊天的最后,朋友断言道:此人是一标准伪君子。
那一刻偶像形象轰然坍塌,我心里觉得空荡茫然,还间杂着一些失望,就好像忽然间发现一件珍藏已久的东西已经被人偷去了。
又过了不久,他结婚了,新妻子是那位曾经悉心照顾过他亡妻的护士。其后他照例又发贴告知众文友,帖文中尽叙了对亡妻的思念,依然博得唏嘘无数,祝福无数。
这一次,我无话可说。
不料今天又在浪首看到了他,那时他在义正词严的质问某些人:难道再娶就是对亡妻的背叛么?
我忍不住笑了。不是,当然不是。人不能永远活在对过去回忆里,人也不能被遭遇过的悲痛打得万劫不复,不管那悲痛曾是多么的刻骨铭心。您尽可以把您的亡妻忘掉,和另一位贴心暖意的女人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您为什么还要多说那些无用的话来忽悠别人呢?
我鄙视那些反对您再婚的人,没人会妨碍他们自己去扮痴情种,去做圣贤,可是他们有什么权力用这种标准来要求您,凭什么非要将忍受长久寂寞的痛苦强加给别人?
一个三十多岁的正常男人毫无疑问有着对女性的需要,而且无论出于生理还是人道,他都有权力去满足这些需要。可是麻烦您在获得满足的时候,请不要再提起您以前的那位妻子。虽然也许您确实难以将她忘却,也许在夜深人静时您会经常将她想起乃至泪下沾襟,可是您这样做对得起您的现任妻子么?难道这会让她的心情更加预约?或者说,您的这些表白真的能忽悠得了那些或热心或冷眼的旁观者么?
您坦率地说您拒绝了知音的编辑让您去顺他杆爬虚构故事的诱导,您理直气壮地说您再娶的原因是为了早日给孩子找到新的母爱,您还非常世故地认为39岁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性的年龄如果再不着老婆以后的择偶难度会增大若干倍,可是,您为什么还要一次次地硬要强调您对您前妻的痴情和永难忘却呢?
您非常戏剧性地娶了曾照顾您前妻的护士,也许这正是你们的缘分纽结。没有人会因此责备您对您前妻的薄情,在她尚未离开人世之前就已和她身边的某位女子情愫暗生,或者没有那么严重,只是在彼此心里种下了生有好感的种子。可是您相信梁山伯会在祝英台的坟前痛哭之后便娶了那位陪他一同痛哭的丫鬟么?我们不苛求您能化为蝴蝶陪伴亡妻,我们也不奢望您在对亡妻的思念中耗尽余生,可是当您娶了丫鬟之后,可否请您不要再继续戴着梁山伯的帽子来招摇世间?
清白无法自证,但清白也不需自证。您并不痴情,也没有人强要求您痴情,可是也请您莫再假装痴情。一次次地自我辩解有什么用呢?您就算大声地承认说,您其实早已把前妻忘却,您也有一个中年男人的正常需要,您反感别人硬要拿梁山伯的标准来要求您,这难道也会影响到您的光辉形象么?
再婚,绝不是对亡妻的背叛。无论您在妻亡后多久再婚,这个问题都和道德无关。请您把所有的悲伤都留在心底,当您沉浸在今日的幸福中时,请不要再一次次地把您的亡妻提起。也许您的心里还有着她的位置,可是无可否认,当您怀里正躺在另一位女子时,您已经把她给忘记了。忘却并不是错,但如果已经忘却却硬要扮情种假装未曾忘却,就十分让人腻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