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消息见诸各大新闻媒体,什么报纸、网站、甚至手机报无不竞相刊载,气愤之余又有一些无奈:
林妙可被曝片酬一集10万
代言身价直逼范冰冰,有报道还称林妙可的代言费达到500万元,已经超越赵薇、范冰冰等国内一线女星,直逼章子怡。
你说那些八卦记者炒作那些明星、歌星、艳星也就罢了,连个孩子也不放过就有些过了吧。就算是孩子的经纪公司故意放风,旨在从孩子身上吸纳更多钱财,但至少媒体不该推波助澜啊。我只想问,一个孩子,凭什么身价能超过那些国内一线女星?这会儿我倒真的希望广电总局对于类似这样肆无忌惮的宣传也有所限制,就像对待“一脱成名”的汤唯一样。真希望舆论不要带给这样幼小的花朵太多的误导(由她参演的电视剧制作方居然称其为“国宝级”小演员,我还是觉得用“花朵”形容她更大众更贴切一些)。孩子就应该有属于孩子的东西,不要强加干预、更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要人为赋予她那些乱七八糟的内涵吧!
林爸爸说了,“外界所传闻的身价都是假的,我们并不想要那么可爱的女孩和金钱扯上关系。”如果他能真这么想,我的心倒是略微有所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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