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会计准则第6号 固定资产核算
(2012-09-27 2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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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准则第6号,2001年)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 2001年3月30日第26号批准,2002年5月18日第45号、2005年12月12日第147号、2006年9月18日第116号、2006年11月27日第156号修订)
一、总则
1、本准则用以规范企业编制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信息。适用于依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成立的法人企业(金融企业和预算单位除外)。
2、本条已删除。(俄罗斯联邦财政部2005年12月12日第147号令)
3、下列情况不适用于本准则:
4、企业将一项资产作为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如果非盈利组织将资产用于经营经营使用(其中包括按照俄联邦法律从事的企业经营活动),用于非营利组织管理需要,且满足上述本条第2、3点条件,可应作为固定资产纳入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时间是指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收入)的时间区间,对某些固定资产而言其有效使用时间依赖于生产产品的数量(自然条件下工作规模)。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2005年12月12日第147号令)
5、以下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楼房,建筑物,公务车和载重车,设备,测量校准仪器及装置,计算机,交通工具,器械,生产和日常用具及附件,役畜,肉畜,产畜,多年生林木,内用道路以及其他相应的客体。
下列资产也属于固定资产:从根本上改良土壤的投入(排水、灌溉以及其他土壤改良工作),对租入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投入,土地,自然资源(水、地下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
企业用于特别支付临时占用和使用或者为取得收入临时使用而提供的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中作为物质材料投入进行反映。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符合本准则第4条和企业会计政策规定限额内的资产,但其单位价值不超过20000卢布的,可以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中作为生产材料存货进行反映。为了保证这些资产在企业生产或者经营中的完好无损,应该对它们的流转进行适当地检查。
6、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单位是财产清册单位。固定资产的财产清册单位是指客体与所有装置和附属品是在一起的或者结构上是分开的单独物体,这些客体是用于完成指定的独立的功能或者能完成指定工作的结构连接组合体。结构连接组合体——是指一个或者多个具有相同或不同功能的客体,具有共同的装置和特性,共同的管理,安装在同一个基座上,每个组合体的部分都只能作为组合体的一部分完成自己的功能,不能独立完成功能。
如果一个客体的几个部分在有效使用期限方面明显区别于其他部分,则每一部分应作为单独的财产清册客体。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两个或者几个企业共同所有的固定资产,企业根据所有权份额确认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量
7、固定资产根据实际成本进行计价。
8、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是指企业购买、自制建筑物以及固定资产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增值税和其他返还性税收。(俄罗斯联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购买、自制建筑物以及固定资产的实际支付金额是指:
按照供应商(销售方)合同规定的支付价格,用于支付客体运输和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费用;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按照承包方合同或其他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支付的金额;
与购买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支付的金额;
该段已删除;(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海关税费;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与购买固定资产有关的非返还性税收,国家规费;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通过中介方购买固定资产向其支付的佣金;
其他与购买、自制建筑物以及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支出。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除非经营费用和其他类似支出与购买、自制建筑物或者固定资产直接相关,否则不计入购买、自制建筑物或者固定资产实际支出额。
本条删除——2006年11月27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56号。
9、作为注册资本(库存股)投入的固定资产,如果俄罗斯联邦法律没有其他规定,其实际成本为企业创立方(投资方)协议的金额。
10、企业根据赠予合同(无偿)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实际成本为作为非流动资产投入纳入会计核算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11、企业取得的债务方用以偿还(支付)非货币性债务的固定资产,其实际成本为已转交或应转交资产的价值。企业已转交或应转交物的价值根据企业在通常可比情况下类似资产的价值进行确定。
不能确定企业已转交或应转交资产的价值时,企业取得的债务方用以偿还(支付)非货币性债务的固定资产,其实际成本根据在通常可比情况下取得类似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确定。
12、根据本准则第9、10、11条规定纳入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其实际成本计量适用于本准则第8条规定。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第12条)
13、对多年生林木和根本性改良土壤的资本性投入,其属于报告年度内投入运营面积发生的支出在分别在每年计入固定资产,与总体工作的结束日期无关。
14、纳入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应发生改变,除非俄罗斯联邦法律和本准则另有规定。
纳入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实际成本在完工、安装完毕、改建、翻新、部分拆除和评估时允许发生改变。
(2002年5月18日第45号令)
15、商业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报告年度期初)不多于一次根据现行(重置)价值评估同种类别的固定资产。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第12条)
对此类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时应该考虑到以后需要定期重新评估,以使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中不脱离现行(重置)价值进行反映。
如果固定资产早些时候已经评估过,累计折旧已经计提,则该类固定资产重估应通过其实际成本和现行(重置)价值进行折算进行。
(2002年5月18日第45号令)
报告年度首日固定资产评估结果应该在会计核算中独立反映。评估结果不包含在上年会计报表,而应在编制当期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中进行反映。
(2002年5月18日第45号)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入企业资本公积。固定资产增值金额等于计入上期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账户的减值部分,计入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账户。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固定资产评估减值计入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账户。如果上期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入了资本公积金,则本期评估减值部分应减少资本公积。减值部分超过上个报告期间将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本期计入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账户。计入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账户的金额应在企业会计报表中进行批露。
(2002年5月18日第45号)
固定资产清理时评估增值部分应从企业资本公积中转出,计入企业未分配利润。
16、本条已删除。——2006年11月27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56号
三、固定资产折旧
17、如果本准则没有另外规定,固定资产价值通过折旧计提进行抵减。
根据俄罗斯联邦储备动员法律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暂停和在生产产品过程、完成工作或者提供劳务、管理需要,或者提供用于为临时占用、使用支付或者临时使用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非营业组织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外账户用本准则第19条规定的直线折旧法反映资产耗费综合信息。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计入物质材料投入的住房基金,其折旧按一般规定计提。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不随着时间改变消费特性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土地,自然资源,博物馆物品和收藏品等)。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18、使用下列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的一种计提折旧:
直接法;
余额递减法;
工作年限法;
产品(工作量)法。
同类固定资产在有效使用年限内应使用同一种折旧方法。
本段删除——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19、根据下列折旧方法确定年折旧金额:
直线法——依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者现行(重置)价值(重新评估情况下)和资产有效使用年限。
余额递减法——依据报告年度期初固定资产余值和资产有效使用年限以及企业规定的不高于3的调整系数。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工作年限法——依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者现行(重置)价值(重新评估情况下)和对比关系计算,分子为剩余有效使用年限,分母为总有效使用年限。
一个报告年度内每个月的折旧金额与使用的折旧方法无关,为年折旧额的1/12。
企业从事季节性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其年折旧额在一个报告年度内平均分摊至工作期间。
工作量法,折旧计算依据报告期间内产品(工作)量的自然指标及固定资产实际成本和固定资产全部有效使用年限内预计产品(工作)量的相互关系确定。
20、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由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确定。
根据以下条件确定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
按照预期生产能力和功率确定预期使用年限;
根据依赖于运营状态(换班数量)、自然条件、侵蚀环境和维修体系的物理损耗确定;
根据资产标准和其他使用限制确定(例如,租赁期限)。
如果因企业进行改造或者革新增加(提高)了固定资产最初的功能性标准指标,应重新审视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
21、固定资产折旧从纳入会计核算的下一个月的1号开始计提,直到固定资产从会计核算中全部转销为止。
22、固定资产全部报废或者从会计核算中转销的下一个月的1号起终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3、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内折旧计提不得暂停,除非根据企业领导人的决定转移封存的时间超过3个月,资产的修理时间超过12个月。
2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与企业报告期间内经营活动的成果无关,折旧在所属的报告期间内进行反映。
25、折旧计提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通过累加单独账户相应的金额在会计核算中进行反映。
四、固定资产修复
26、固定资产修复可以通过修理、革新和改造完成。
27、修复固定资产发生的支出在所属的报告期间内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固定资产革新和改造增加(提高)了固定资产最初的标准功能性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功率,使用质量等),则固定资产革新和改造完毕发生的支出需要增加相应资产的实际成本。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28、已删除。——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五、固定资产清理
29、固定资产不存在或者将来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收入)时,应从会计核算中转销。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固定资产转销有下列情况:销售;终止使用;由于无形损耗或者物理损耗终止使用;发生故障、自然灾害和其他非常性情况发生毁坏;移交给其他企业作为注册资本(库藏股)、股份;根据交换、赠予合同移交;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作为投资转出;盘点时出现资产短缺或者部分短缺;完成改造工作时部分拆除;等等。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30、如果固定资产用于销售进行转销,则销售取得的收入根据合同各方协商的价格纳入会计核算。
31、固定资产转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在所属的报告期间内纳入会计核算。固定资产转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计入企业利润和亏损。
(2006年9月18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16号)
六、会计报表信息披露
32、在会计报表中应根据实质性原则至少披露以下信息:
报告年度期初和期末固定资产实际成本和折旧计提金额;
报告年度内主要类别固定资产的流转情况(取得,报废等);
根据非现金方式偿还债务(支付)合同取得的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纳入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完工、安装完毕、改造、部分拆除和评估);
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根据主要类别);
未转销固定资产的价值;
企业根据租赁合同租出和租入的固定资产;
计入物资材料投入的固定资产;
(2005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第147号)
独立类别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企业投入经营和事实上使用的、处于国家登记过程中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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