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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前提
东方导/文
前面两章我已经论述了中国为什么要实行民主,以及运用一些什么手段来实行民主。但是,假如现在中国已实行民主,民主在中国,或在中国的不同地方,是否能取得成效呢?
把民主比做一个美好的目标吧,比如一个家庭、想建一幢十分漂亮的房子,要美观、大方、宽敞。这是这个家庭的美好目标。但是可不可能最后如愿以偿呢?我们就要看这个家庭具不具备建这幢房子的条件。
而这些条件可分为几类:要有足够的金钱;要有建房的地盘;要有建房的各种材料;还要有建筑队等等。而这些条件中,有些是最起码的,缺乏就建不成房的;有些则是很重要的,缺少对建房的进度有重大影响。比如,有足够的金钱和地盘,这两样东西一少,建房当然就免谈了;而建筑队和材料,则总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
民主也是这样,有许多条件。如果缺少这些条件,民主是万万行不通的,注定要失败的。在民主的条件中一般认为有两个条件,最为紧要,我们就把其从条件中提出来,把它叫作前提。前提,就是最基本的先决条件。
要实现民主,首先要有一个社会。什么叫社会?社会就是一些人为某种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群体。一个国家,是一个社会;一个党派,也是个社会;一个学校,也是个社会;一个家庭,也是社会。总之,只要是为一定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就形成了社会。
这个社会是实行民主的前提。试想,如果是一群没有内在联系的人,他们互不相干,无论如何也谈不上实行民主。比如大街上一群过路的人,商场里一群行走的人,他们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又有什么必要去搞一个民主的管理体制呢?
要在一些人的集合中实行一种管理,这些人必须首先组成一个社会。比如一个工厂,一个公司,一个学校或者一个班级。并且这个社会的成员,身份可以辨识,社会结构相对稳定,有共同关心的利益存在。因为只有共同利益存在,才可能有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如果共同利益都不存在,那么成员又怎么有关于共同利益的决策呢?
民主的第二个前提,就是这个社会的成员,要能够做几件事。做什么事呢?能够制定关于这个社会的规则,并照这些规则去办事。在制定这些规则并服从规则时,他们能够互相讲理。这个前提,我们概括起来叫做理性。
既然是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就要讨论,表达交流思想,最后形成决定。如果社会成员不具有这些能力,要实行民主,显然是缘木求鱼。
民主的两个前提,即社会和理性,在当今世界,可以说是普通存在了。现在大大小小的社会遍及所有的地区,所有社会成员都已具备“理性”这一能力了。
但是,民主在前提已实现的情况下,能否成功,还要分析许多其它条件。就是说,前提具备的社会,可以实行民主,但民主是否成功,还要看其他条件。而关于这些条件的“评价”,对民主要说,又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