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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新闻网看到一则社会新闻:《夫妻欲当庭“竞拍”儿子抚养权,价高者可不抚养》(源于2011年3月23日《京华时报》)。张女士与张先生打离婚官司,但谁都不想抚养4岁的儿子。庭前调解过程中,他们决定,让法庭竞拍抚养费,出价高的人可以不抚养孩子。记者称,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生活中,我们见过不少离异夫妻争抢孩子抚养权或监护权的例子,有的人为了独享对孩子的“感情”,甚至不惜搞出种种离情背理的花样来;可像这样的为甩“包袱”而搞出如此“前卫”的“文明”游戏来的,还真是罕见。这个事件如此荒唐,根源可能还在于贫困;可再贫穷,也不能扭曲了人伦亲情。如果排除记者的炒作,“竞拍”这种“现代文明”的产物,恰恰打了现代文明的脸,我真不知道这个社会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当然,我更关注的是法院的“受理”。
在这个案子中,我不知道法院的“受理”是否还包含主持“竞拍”这个环节,如果是,我对我们的法院亦要“刮目相看”了。中国有一句批评人的话,“他疯你也跟着疯?”,用来放在这里倒是蛮恰当的。我们的法院还真“万能”了,除了派法警和专车去参与强拆,到对上访者的公开批斗大会上“站台”,现在又兼职搞“拍卖”了。法院也跟着疯,看似“万能”,实则“无能”。
这样的事情要是发生在美国,美国的法院恐怕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剥夺这对荒唐无情夫妇对孩子的监护权,然后将这个无辜的孩子送到更有爱心或责任感的家庭或机构去抚养。当然,我这不是崇“美”,在现实的境况下,我们有时候确实很难将老美和咱中国扯在一块儿说事,譬如老美有闲钱往利比亚扔炸弹,但你叫它分点给中国老百姓改善孩子的营养,它肯定不干。但咱中国人有时候办事儿,给人的感觉也太因循保守、迟缓被动,缺乏主动精神与作为气魄了。能由着这对夫妇胡闹吗?能跟着他们胡闹吗?
这对夫妇胡闹,伤的是孩子,这个孩子尚未走向社会,他的灵魂和情感已经遭受了重创。伤了孩子,不就伤了社会?法院居然来主持这样一个“竞拍”,跟着胡闹,不是用自己的“无能”来帮着伤害孩子吗?这种行为也损害了社会的尊严。法院对这对夫妇要调解,要训诫,要把主持“竞拍”的劲头拿来站在“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高度论“情”辩“义”,而不是一“拍”省事,一“拍”了事。这对夫妇如果实在“不堪”,就应对他们进行处罚,加以强制。
美国的法官们做的也不是什么中国人做不来的“高科技”的事儿。这对夫妇如果亲情丧尽,冥顽不灵,咱们的法官也可以明令判决剥夺他们对这个孩子的抚养权、监护权,和一切建立在血缘家庭关系上的与这个孩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这个孩子另找一个“家”;或是将这个孩子送到福利机构,强令这对夫妇缴纳抚养费。这要比让这个孩子背负着被“竞拍”过的心灵创伤走完他的人生要强得多。
我们的法院承担着社会仲裁者的角色,要想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美好,就必须充当积极的仲裁者,而不是去充当那个遗人笑柄的“竞拍主持者”的角色。可以想象,这个被父母双方都视为累赘的孩子,最后无论被“拍”给谁,都不会幸福。夫妻吵架有时候都还避着孩子呢,可这个“竞拍”尚未成实,就被新闻媒体“诏告天下”了,岂不更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