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习俗——祭奠“头七”
(2024-10-11 14: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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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杂谈 |
所谓祭奠“头七”是逝者去世后第七天(注意:不是下葬后的第七天),家人祭奠逝者的仪式。
一、 物品准备:
1、逝者平辈共用一对蜡烛,由年长者点亮;晚辈按子女数配备相应的蜡烛(一对)。
2、参加者人手一柱香(三根)。
3、钱纸七包(注意:不能是冥币、元宝等)。
4、逝者生前喜欢的菜品备单数(3、5、7……),米饭一碗,(禁忌:菜品加工好勿品尝味道,忌牛肉、南瓜等)。
5、水果备单数(3、5、7……),禁忌:梨子等。
6、酒一瓶、酒杯三个。
二、仪式准备:
1、整齐摆放水果、酒杯、菜品和米饭,筷子垂直插入米饭正中。
2、摆放引路桥:逝者在家去世不需要;逝者在不在家去世的用四脚凳放在大门口门槛上,两脚在内两脚在外,凳上放置七张纸钱,
3、纸钱摆放成北斗七星状七堆(在室外)。
三、祭祀时间:
中午11—12点,下午5—6点。
四、祭祀仪式:
1、点亮蜡烛照亮逝者回家路。
2、焚香恭请逝者用餐(注意:恭请逝者一定要叫逝者尊称和名字)。
3、到室外焚烧纸钱(与凳上的七张纸钱一起焚烧)。
注意:烧完纸钱离开时不能回头看,参加者必须把仪式进行完毕后方能用餐或者离开,祭祀水果、菜品等逝者的晚辈可以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