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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新厌旧是男女之通性?

(2011-10-09 23:12:24)
标签:

礼品饰品

香港

《儿女英雄传》

手链

手镯

喜新厌旧

以旧换新

分类: 随感类

两日上班,同事们之间纷纷互相探寻国庆长假的收获,去哪里玩了、买了什么好东西了,有什么好的信息,都交流一通。

 

然后一帮女同事们看到我带了新的吊坠,问我是不是买了新的首饰。我很“得意”地告诉她们:这个,其实也没花多少钱,是我以旧换新换来的。说完开心地自己先笑起来了。

 

大家很奇怪,于是继续“盘问”我。其实之于我,这个“以旧换新”也是个全新的概念,只是临时起意的结果。

 

主要是归因于我之前在香港买的一个手链(也不完全是手链,半手链半手镯),因为变形了,所以怎么看怎么不太喜欢。而且我一向喜欢镯子,买这个手链也是因为没碰到那种秀气、精致且小克数的镯子(要么就很大、很粗,贵不说,还非常的邹人,也不太安全)。但是国庆期间因为老爸退休了可以把公积金取出来,所以他一冲动就要给我们晚辈们每人买一件金饰品,当然都是那种不大的(大了他那点公积金也是不够的)。

 

弟妹就在选购的时候碰巧看到了一个很细的手镯,我看到她手上的镯子便一见钟情。可是考虑到要是重买还得再花钱,于是突然想起很久前曾问过某个品牌,得知有“以旧换新”的业务的。所以,一时兴起就去换掉旧的、换进新的。

 

既然写到此,就简单的介绍下这个金饰品“以旧换新”业务吧。目前很多品牌都是在验证了首饰的真伪(黄金是用火烧的)并且明确是他们自己品牌的产品后,在置换当天金价基础上每克减去30元的手续费,以此单价来乘以饰品的克数,计算后得到的价格为置换的基价。

 

但是没有赔本的买卖,否则这个黄金饰品的“以旧换新”会是比购买纯粹的投资金条更加划算,因为充分的实现了产品的使用价值,还能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回收套现。所以呢,如果要换新的,就必须在上述所说的基价的基础上增加25%的购买金额,这样这个“以旧换新”的业务才能得以实现。

 

这样一来基本上是要比原来饰品要多付出25%的金额,而且原来购买首饰时每件的工艺费就化为乌有了,而且新的饰品还要支付工艺费(当然这个也是计算在这个多出的25%之内的)。

 

我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花费不大的基础上换得了自己心仪的东西,当然是现阶段心仪的,以后会不会持久地喜好它就不知道了。

 

今天还有同事打趣我:你不是当初特别喜好那个手链吗,怎么说换就换了!

 

我振振有词的说:当初喜欢它是真的喜欢,可是现在不喜欢也是真的不喜欢了

 

顿了一下,发觉自己的说辞怎么这般的耳熟呢。一下子醒悟过来,顺带又附加了一句:哦,我现在发现,原来不止男的容易喜新厌旧,女的也是这样的,只是对象有所不同而已!

 

网上跟朋友也聊起这个话题,朋友说:对呀,因为你是人,所以也会这样的呀!

 

这么看来,喜新厌旧原来是男女之通性,只是因为日常中更多的是体现在男性身上,例如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历史演绎下来变成了贬义词。不过只要不违背伦理道德,其实从人心理角度来讲也是可以理解的。在我看来,那些旧的首饰,时日久了会因为金属的特性出现一些损耗、变形和折旧,更多的还有审美的疲劳,伴随着年龄、心性、环境乃至服装的变换,自然也会有对新的款式、物品的诉求。于是顺势而为的就有了这么一出“以旧换新”,并且可以预见那帮子同事们会有不少人追风而动(因为她们跟我以前一样,压根不知道有这么个“以旧换新”)。

 

呵呵,以旧换新,其实想想也挺有意思的。只是,老公和一些朋友得闻我的“趣谈”,有的幽默、有的幽幽地跟我说:以旧换新用在首饰上是可以的,你可千万别用在我身上!

 

原来,以旧换新被大家看作是“喜新厌旧”的别称了,看来,无论男女,既然是通性,还是有内外之别、对象之分的!

 

(备注:“喜新厌旧”一词出处为:清·文康《儿女英雄传》:“不怕你有喜新厌旧的心肠,我自有移星换斗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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