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成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它与东厂、西厂、内行厂同属特务组织(或称内廷的侦查机构)合称厂卫。不同的是,厂的头目都由司礼监太监掌控,是内廷的特务组织;锦衣卫原为皇帝内廷亲军,是皇帝卫队。锦衣卫设指挥使一人,由皇帝亲信心腹担任,正三品。其下领十四千户所和经历司、南北镇抚司,设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镇抚使二人,从四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正六品;试百户,从六品;总旗,正七品;小旗,从七品。
飞鱼服和绣春刀是明代锦衣卫最重要的服饰和佩器。《明史 ·
职官志五》记载:“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也就是说,每逢大型活动,锦衣卫都穿着飞鱼服,佩带绣春刀,紧随在皇帝左右。从这也能看出,能穿飞鱼服、佩绣春刀都是锦衣卫中级别较高者。
飞鱼服是补色为飞鱼的袍服,飞鱼是一种纹理,有飞鱼纹的曳撒、直身、贴里都是不同款式的飞鱼服,上有四爪飞鱼纹,是仅次于蟒服的一种二品赐服。飞鱼是一种近似龙首、鱼身、有翼的虚构形象。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非真作飞鱼形。《山海经
·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或曰龙鱼似狸一角,作鲤)"
,因能飞,故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胸前绣有大飞鱼纹,两肩部绣有飞鱼纹;下裳中间绣飞鱼纹,两侧绣小飞鱼纹。下裳类似褶子裙,前后有七褶。飞鱼服形制源于蒙古袍,是曳撒的一种。曳撒(yì
sǎn
)读法源自蒙古语,为“一色(shǎi)”变音,来自蒙语“质孙(jisum)”,元代服饰之一。王世贞《觚不觚集》载:“胡服也,其短袖或无袖,而衣中断,其下有横褶,而下腹竖褶之。若袖长则为曳撒”。明人将其改良,加上刺绣纹饰,变为锦衣卫和大内太监朝日、夕月、耕耤、视牲所穿官服。飞鱼服由云锦中的妆花罗、妆花纱、妆花绢制成,纹样有“青织金妆花飞鱼过肩罗”、“青织金妆花飞鱼绢”、“大红妆花飞鱼补罗”、“大红织金飞鱼补罗”、"大红织金飞鱼通袖罗"、"大红织金飞鱼补纱",系作不成形龙样。飞鱼图案本应只有一只角,但是明代服饰上的飞鱼有两只角,而且飞鱼图案上还加了鱼鳍、鱼尾,是类似蟒袍的一种隆重服饰,也称“飞鱼蟒”《大政记》:"永乐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此燕闲之服也。次则飞鱼,惟入侍用之"。至正德间,《明史·舆服志》:"十三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蟒,二品飞鱼,三品斗牛,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嘉靖、隆庆间,这种服饰也颁及六部大臣等,有赏赐而服者。
飞鱼服的颜色,据史籍记载,锦衣卫堂上官服为大红蟒衣,飞鱼服,戴乌纱帽,束鸾带。意思是锦衣卫的飞鱼服是大红色。在明代《出警入跸图》中,锦衣卫是身着红色的飞鱼服,侍从皇帝,飞鱼服外罩有锁子甲等软甲。从出土的飞鱼服实物来看,除了红色,还有以黄色锦缎织成的飞鱼服,但锦衣卫的官职差别并不体现在服饰颜色上。虽然说只有一定官职的锦衣卫才能穿着飞鱼服,但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并不根据颜色来区分职务,他们的官职差别体现在佩饰牙牌上。



绣春刀,比起有实物考证的飞鱼服,绣春刀就显得有些神秘。历史上的绣春刀到底什么样,并没有留下靠谱的文字记载或出土实物,流传的画作也是寥寥带过,没有明确提出哪类刀属于绣春刀。比较靠谱的解释是,绣春刀是朝廷配发给厂卫使用的官刀的统称,其形制可能并不是只有一种。由于是官制刀,又是厂卫所用,因此使用了很多鎏金错银的装饰,便有了绣春刀这样的雅名。
另根据《大明会典》之类典籍和一些明清笔记,绣春刀也有可能只是一种礼器,给近臣在礼仪、出行、祭祀等特殊场合使用,“本朝文武大臣扈从车驾,则赐绣春刀、椰瓢、茄带”“锦衣卫官登大堂者,拜命日,即赐绣春刀、鸾带大红蟒衣飞鱼服,以便护大驾行大祀诸礼”。但它是否是一把兼具实战与礼仪的佩刀,由于缺乏考据资料,大多数人的看法认为绣春刀的样式和明代常见的腰刀差不多,但其外形综合了唐刀和少林梅花刀、单刀的特点,主要是轻巧,刀脊直而刀刃略有弧度,便于携带和中距离攻击。绣春刀最大的特点在于刀鞘上面有鞘裙,裙底织有排穗。此外,佩绣春刀并非锦衣卫的专利,留守卫、旗手卫等亲军都可以佩带,文武大臣扈从皇帝车驾时也会获赐绣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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