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战中跑题到《尤利西斯》,的确挺刺激的。对于靠5个W吃饭的人来说,我对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非常敏感。《尤利西斯》恰恰是抹去了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故意抹去时间和地点比无意中丢失更能制造眩晕。而且,《尤利西斯》却是以时间为主要逻辑的,即18个小时发生的故事。即在既定时间中取消时间同时,取消了空间。用一句用滥了的俗话来说,时空错乱。
时空错乱是现代派小说的基本手法,已经形式化了,娴熟到具有模具化效果,用这个模具是可以克隆出一个现代派小说。看不懂是正常的,不代表读者的智商和学识不够。抹去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的小说叙事,就是街头水沟里的混合物,非要分清这个混合物的组成部分是困难的。如果你在日常对话中取消了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就会给人语序错乱和谵妄的印象。
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叙事基本公式是A___B,A和B之间是填空题,
乔伊斯填的是无厘头的意识流。一个纯情的少女,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荡妇,布卢姆莫名其妙地被推上被告席。不但帽子、扇子器物加入小说对话,连死亡的幽灵也能站出来提供证词。A和B之间是没有逻辑的,因为乔伊斯填写的意识流本身就是反逻辑的,于是小说出现了众多无厘头的架构。如果谁要说他读懂了乔伊斯,那只能说明这个人精神不正常。
意识流并不神秘,每一个人都能熟练使用意识流,并非小说家、学者能用这个玩意。一旦小说出现看不懂,就把这个问题抽象到哲学层面,其实不然。哲学关注的是形而上,强调的是逻辑性。但意识流并不关注形而上,看不懂的主要原因是意识流抛弃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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