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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花80多万元买原始股 却身陷一场大骗局

(2006-12-09 20:02:58)
分类: 股市心理与人生
记者 连建明

  【编者按】

  最近,股票、基金市场一时牛气冲天,眼见投资者纷纷入市,一些“阿诈里”又动起歪脑筋,布下种种陷阱,噱人上当。

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本报记者 连日来多方调查,详细采写了几个非法金融活动中的典型案例,还请市民们从中吸取教训,莫要让省吃俭用攒下的钱打了水漂。

  他们8个人原本互不相识,因为受骗于同一个骗局,走在了一起。2003年,他们通过2家中介公司以每股3.85元的价格购买了上海卓越纳米股份有限公司所谓的“原始股”。后来发现,不要说股票上市了,扔进去80多万元,连个股东的名分都没捞到。

  他们不甘心。2年多来,他们一次次艰辛调查,一轮轮上访起诉,终于揭开了骗局的真相。近日,徐汇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电话里花言巧语,引人入套

  他们受骗的过程和大多数“原始股”骗局没有太大的差异,都是听信了中介公司推销人员电话中的花言巧语。

  陆长生,今年59岁。在持续不断的电话诱惑下,2003年12月12日,他来到大木桥路108号7楼的上海东浩国际产权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浩公司)。推销人员说,国家即将推出创业板,这些股票将来上市后可以获得数倍甚至十几倍的收益。动了心的陆长生同意购买1万股上海卓越纳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卓越纳米公司)股票,每股价格为3.85元,加上1%代理费385元,共38885元。

  16日,陆长生去东浩公司付了钱,财务开具了收据,并让他签了份“股权受让委托代理协议书”,言明不久就可换股权证和正式发票。

  2004年初,陆长生拿到了所谓的“股权证”——一张面值为1万元的1万股股票,而“正式发票”,只是385元代理费的发票。陆长生是以每股3.85元买的股票,那么,另外的2.85元到哪里去了?他有了疑惑。

  差不多同时,在上海一所大学工作的陈先生在另一家中介机构——位于漕溪北路18号上实大厦5楼的上海赛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赛玛公司),先后买了4万股卓越纳米股票,价格和办理过程与陆长生几乎完全相同。

  办了内退讨说法,没有结果

  2004年4月,陆长生从报纸上看到“一级半市场股权交易属于非法行为”的报道,发觉有问题,立即和东浩公司联系,要求退股。东浩公司百般推诿。

  陆长生又开始与卓越纳米公司联系。2005年4月,他找到了卓越公司的董事长秘书倪海兵。令他吃惊的是,尽管卓越公司认为陆长生持有的股票是真的,上面的章也是卓越纳米公司的,但否认陆长生的股东身份,并且声明卓越纳米公司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转让股权。至于陆长生那张1万元面值的股票,只不过是作为支付凭证,并不作为股权凭证。

  陆长生惊呆了。这意味着他高溢价买的股票,几乎是废纸,即使将来卓越纳米公司有机会上市,他也什么都得不到,因为他不是股东。这岂不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陆长生只能开始一轮轮上访和调查。还没有到退休年龄的他办了内退手续,骑着自行车到处找人查线索。

  在查找过程中,陆长生发现还有其他几个受害人,于是联系上了陈先生、张先生等,光他们8个人通过东浩和赛玛两家中介公司,就买了22万股卓越公司股票,金额为84.7万元(不含代理费),虽然后来东浩公司曾退回张先生5万股,但至今他们仍有17万股没有说法。

  他们8个人不断走访有关部门,并一次次打官司,但一切均没有结果。

  买了股票才知道,只是凭证

  今年10月份,陆长生找到了一个关键人物——张红雨,大致弄清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上海卓越纳米股份有限公司是2000年12月30日在上海南汇注册成立的,总股本为2100万股,由5家法人股东和8个自然人股东组成,其中,最大的股东为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南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525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5%。

  2003年10月10日,南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张红雨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约定以每股1元的价格将所持525万股卓越纳米股票转让给张红雨,张红雨分5次将525万元资金汇入卓越公司账上,再协商办理过户手续。

  卓越纳米公司与张红雨签订的一份《股票转让约定》中约定,卓越纳米公司印制股票(面值10000元/张)2100张(其中525万股为本次股权转让所需)。股权款项支付完毕,股权工商登记完成后,乙方(张红雨)方可正式行使股东权利,其所持股票方可成为甲方(卓越纳米公司)股东的凭证,在此之前所拥有的股票仅作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之用。

  据卓越纳米公司聘请的律师陈良介绍,后来张红雨只汇给卓越纳米公司88万元,公司给了他88万股股票,而超过约定时间张红雨没有汇入525万股的全部转让款,因此协议终止。南极化工公司于2004年2月1日给张红雨发了告知书,但被退了回来,公司找不到张红雨。至于这些股票怎么会通过中介公司卖给陆长生他们,公司并不知情,也不承认陆长生他们的股东身份。

  但奇怪的是,当记者找到张红雨时,张却声称自己毫不知情,他根本不认识南极化工以及东浩和赛玛公司的人,既没有支付过股权转让款,也没有拿到过股票。

  受让协议上签名,却是幌子

  那么,张红雨为什么会在几份协议上签名呢?他说完全是应朋友要求签的名。

  记者在3份协议中,发现有2份是张红雨签名的,上面的确有11月28日字样,也有王洪的签名。比如一份《保密协议》中,甲方为上海卓越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张红雨,甲方授权人是倪海兵,乙方授权人是王洪,这份协议上的日期虽然写着2003年10月10日,但张红雨签名后面却写了个11月28日。

  如果张红雨所说是真,那意味着他仅仅被当作一个幌子,背后倒卖卓越纳米股票的是王洪他们。王洪以88万元拿来88万股卓越纳米股票,然后高价卖给东浩等几家中介公司(已知至少有3家),而中介公司再加价以每股3.85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陆长生等人。然而,王洪并没有完成全部525万股的转让,因此协议终止,造成陆长生等人买了股票却不被卓越公司承认股东的尴尬境地。

  这件事中疑团重重,张红雨声称自己根本就拿不出525万元的钱,没有能力受让南极化工525万股股票的转让。那么,为何南极化工要和他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协议?这不是一笔小数字,为什么不调查受让人的资金实力?而且,按照当时的《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3年内不得转让,但他们不到时间却签订了转让协议。

  同时,卓越纳米在印制股票时,按1万股面值印制,给南极化工持有的525万股拆细交易提供了方便,按有关规定,法人股不允许拆细交易。

  东浩和赛玛两家公司已于今年1月和去年7月注销,查找证据很困难。陆长生等人盼望警方的介入能为大家早点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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