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叫王达生的四川长虹持股者对《财经时报》说:“上市公司以高于市场很多的价格,购买大股东手中的股票,这对流通股股东是不公平的。”
“上市公司可以回购大股东,为什么不以净资产的价格回购我呢?”王达生满腹怨言。这位小股民的郁闷,来自2月20日公布的四川长虹(600839)公告。
净资产定价
公告称,除了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送3的对价之外,四川长虹还将以定向回购的方式解决大股东占款的历史问题。
四川长虹公告的股改方案显示,其股改分为股改和定向回购两部分,互为前提。
其中,为了解决大股东长虹集团长期占用公司非运营资金的状况,上市公司将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亿股国有法人股,回购价格为每股4.494元,共计11.95亿元。回购款项用以冲抵长虹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相应利息。
截至去年12月31日,长虹集团占用四川长虹非经营资金及相应利息大约为12.12亿元。回购以后,这部分股份将根据有关法律予以注销。
在定向回购完成后,四川长虹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的比例支付对价,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约为2.85亿股。
股改方案公告以后,许多中小资者认为,对大股东欠款的整改,不应属于股改的条件之一,现在还要股份公司以高出“流通股的市场价”来回购这“不可流通的法人股”,更是令人难以接受。
小股民的质疑
四川长虹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的每股4.494元价格,是根据2005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厘定的。但是这一价格,比9月30日当天3.7元/股的收盘价高出0.7元还多!
“上市公司以高于市场很多的价格,购买大股东手中的股票,这对流通股股东是不公平的。”王达生说。持这一观点的投资者认为,应采用30日、60日或者一年的市场均价作为定向回购的定价,或者在股改后,按照市场价进行回购。一位四川的投资者解释说:“长虹的净资产是有水分的,那就是1.5亿美元应收账的问题,如果作坏账记提,那么相当于每股折价6角钱,这样的话就与60日均价差不多。”
另外四川长虹预估,按照截至2005年香港上市的同类企业,市盈率在大约20倍计算,四川长虹股改后的市场价格在3.6元左右。
法无明文规定
对于这些疑问,四川长虹对《财经时报》作出了回答。公司表示,由于国家有关部门有“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净资产”的规定,因此四川长虹的定向回购,只能以净资产而非市场价为定价依据。另外,由于必须先以定向回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然后才能进行股改,因此,不可能先股改再回购。
相关资料也显示,长虹集团目前严重缺乏盈利能力,因此没有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对上市公司占款。
东方高圣资深分析师冀书鹏对《财经时报》分析此方案时说,实际上目前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对于跌破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一定不能低于净资产,只是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如果低于净资产,意味着国有资产蒙受账面损失,就要经过繁复的手续进行审批,这对四川长虹来说,也就无法在短期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更无法及时进行股改了。
“这并不是零合游戏。”冀书鹏说。股改为公司的成长带来了很多“期权”的东西,如果方案通过,或者日后引入大战略投资者,打开市场上行空间,导致股价大升,流通股东就不会认为回购价格过高了。 (记者 王旗)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