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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胜:高速公路免费放行凸显法律不足

(2011-04-08 16: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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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杂谈

45日是清明小长假最后一天,大量返城车辆涌上高速公路,带来多条高速公路车流量猛增,在收费站前都排起了长队。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0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排队超过200米应免费放行,但昨日却有众多车主反映,不少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根本不拿法规当回事,排队排了几公里却收费不误,没有接到上级通知成了收费站最正当的理由。(46日《扬子晚报》)。

当前油价节节攀升,社会一片鞭挞之声,高速公路该免费又没免费,当然责骂之声不绝于耳,在笔者看来,高速公路收费站不管出于什么样理由和目的,遇到条例规定的免费放行时,就应该免费放行,这是不容置疑的。我们中肯并理性地换位思考,遇到上述情况的收费站,可能是怕追究其管理责任,其实在遇到和收费站管理没有关系,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的免费放行,相信其上级管理部门是不会追究其责任的。

曾记得修改后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于2007 31日正式实施,社会一片叫好之声,刚刚执行时堪称全国亮点。这是我国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高速公路上的驾车人在快速通行权利受到侵害时,赋予其“拒绝交费”的权利,进一步保障了驾车人的权益。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凸显条例考虑不周,修改的不全面。条例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 2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的情况只会出现在节假日时的短期内,而在其他时间内,这样的事情却也会常常发生。主要是会出现一些在交费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车辆,其堵在收费道口的,而导致后面车辆积压才会出现放行现象,试想,一辆大货车,正常长度是15-18米,再加上与后车的有效距离,对于免费放行的200米线来说,可能中间只有6-8辆货车了。

江苏现有40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近300个收费站,收费站大都远离城区,笔者每次路过收费站交费时,曾经进行过调研。发现有大量的货车故意积压,对于大货车来说,他们不一定是为了免费放行,他们的目的有很多,有的是为了躲避查车的交警,有的积压在道口是为了走S、跳磅等,以减少收费,由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没有执法权,收费站工作人员应当劝导驾车人驶离道口处理,但很多司机拒不驶离,而偏远站点正常又没有交警,由此江苏也就出现过多起司机殴打收费工作人员情况。

而日前刚刚公布的《上海市收费高速公路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上海高速公路收费道口的待交费车辆一旦排队超过1000米,有关方面将在不妨碍前方道路通畅的情况下,采取免费放行措施。在现阶段,这规定不但科学,而且执行起来更方便更人性化。

在这点上,《江苏高速公路条例》制定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在江苏,高速公路道口以下的连接线不属于高速公路管理,是地方公路,一般偏远站点的连接线只有单行道,很容易堵塞,下面堵塞了,那上面堵塞的车应该不应该放行呢?另外,据高速公路收费人员介绍,遇到恶劣天气或者事故分流时,收费站就如临大敌,首先是车辆蜂拥而来,来的车多,下面的道路又无法及时畅通,如果免费放行,每一个车辆都会想尽早免费通过,相比安全,免费其实是小事,而由此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却不容忽视。同样的情况,国家层面的相关部门也应该就节假日特殊情况,作出相关规定,相信基层收费站就再也不会出现免费“商量着”、“抹了200米”等现象。

或许我们不能忽视江苏高速公路的这样那样的其他管理问题,但就《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来说,其作为省一级的法律,有其一定权威性,在没有变动修改前,江苏所有的高速公路都应该无条件的执行。同时制定该条例的江苏省人大,也应该就该条例执行5年来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执行不力的,应该加以督促,发现有不能适应时代发展步伐的条款,也应该立即加以修改,在确保驾车人权益的同时,也确保国有资产不能因条例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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