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兴奋致死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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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载:低保户因病住院,所在社区领导前来看望,承诺帮助报销部分医疗费。低保户听后非常激动,因血压升高导致主动脉破裂而死亡。近日,北碚区法院以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为由,判决医院赔偿9万余元。
本是一件喜事,却闹成了悲剧,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患者自身的病情和心情调节是一方面,但却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了社会的进步和制度的缺失。
首先体现的是社会进步。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回顾一下,现在的社会真的是进步很快,百姓的负担确实在逐渐减轻,取消了农业税,免除了皇粮;学生上学不用交学费,农村有了合作医疗,低保户可以报销医药费,个体户可以免除工商管理费,博物馆可以免费参观……有些东西是做梦也没想到的,所以当长期经历苦难的年长者突然接触这样的消息,难免会兴奋过度,导致意外。所以低保户致死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说明了制度的缺失。凡大病者,告之患者本人消息,都是有过程和规矩的,必须循序渐进。同样,低保户被告之能报销,除了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外,当地部门或者更高一级的部门,宣传也是没有到位。可以报销的政策应该在此前已有,而该低保户为何不知?可想而知,不知的应该不是他自己,应该还有很多很多人,所以这折射出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被告知的情况,也许并不是很理想。因此,如果有好事,一定要告诉群众,更多的群众消息还是处于闭塞阶段,不要忽视这些人群,这些人群应该算是社会进步中的短板,只有他们得到了重视,社会进步才不会失衡,文中的悲剧也不会再重演。如若宣传到位,也不会出现“广西的三起农村低保金腐败事件”。
最后,就是个人的心态,兴奋致死的人很多,所以要调整好心态。个人心态的调整,也是心理学研究的范畴,不必多言。但是有一点要提醒,现在的社会啊真的是进步了,随时都有让人兴奋的事情出现,所以奉劝诸位一定要保持一颗平常心。
(消息原文可于搜索引擎搜寻“低保户因病住院获知可报销医疗费后激动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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