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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尚未公害!单身,尚未公害!

(2005-12-08 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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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尚未公害!单身,尚未公害!
   第一次听到“单身公害”这个词是在某饭局上,一骨灰级老单身在经历了第N+1次相亲失败后,一班为他的终身大事殚精竭虑的朋友们终于忍无可忍了,愤然道:“你现在整个一公害!”在一派激越的气氛中,我小心翼翼地低头噤声,专心扒饭。因为,我也是那种不思进取的,以单身生活为常态的,偶尔交一个男朋友倒像是出了什么岔子,忙不迭地就打发掉的家伙,只是年纪尚轻,按危害程度划分,还属于潜在威胁。 
   朋友们说起我都是语重心长的:你的内心一定存在某种障碍,往耸人听闻了讲就是“病态”。你现在年轻,还可以保持从容,然而长此以往,逐渐累积的孤独、欲望会毁掉你表面的平静,那越来越无法抗拒的苍老感,将使你最终变得乖僻、古板、满腹牢骚、睚眦必报。这样的人,怎能不是公害? 
   更有人企图循循善诱:“你有没有在无人夜半感到空虚感到寂寞感到冷......”其实他们是曲解了我单身的初衷。感情这东西,有时“不能依偎就像刺猬爱上玫瑰”,“嘴唇还没张开来已经互相伤害”。从我寥寥的经验看来,这把甜蜜的利刃还远远不为我所掌控,如果当真不想害人,不如先放过眼前人。为了躲避“单身公害”的头衔,而盯住一个人去害,未必有什么意思。目光如炬的人应该能看出我羞涩的笨拙。这个孩子确实很笨,才不敢随便挑衅感情;然而还不算笨到家,知道有的东西要等适当的时候与正确的人一起学才能修成正果。 
   我唯一要申辩的就是,我虽为单身,却从来于人无害。在成双成对的朋友面前,我一向坚决而谨慎地把自己这颗电灯泡捂得严严的,只有在他们遭遇感情挫折的时候冒出来温柔并热情地劝慰:“两个人能在一起多不容易啊,能坚持就坚持。”一个人独处久了,也仍能提防猴急心理,任满大街迷人的异性飘过眼前,只愉快欣赏,从不臆想任何一个为盘中餐。当然还要相信爱情,还要保持纯洁,看爱情电影的时候,努力屏蔽掉心里对于其真实性的怀疑,满怀真诚地痛哭流涕。就像那歌里唱的:我总是微笑如花,总是穿过人群并且潇洒...... 
   虽然,这还是一种笨拙。 
   还好有这种时候能让我获得作为一个单身的成就感:每当我周围的朋友为情所困,酒醉街头、甚至夜里两点穿着睡衣和拖鞋离家出走,都会来投奔我这个单身朋友——别处不知有何风浪,这个人总会在岸上的。于是我想,在笨小孩变成聪明小孩之前,一个顶着公害之名的单身,还是有办法产生一点儿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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