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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刘鑫自我保护道德评论 |
分类: 灯下漫笔 |
近一年来,网上一直在讨论江歌案件。热议的内容不外乎三种声音:呼吁判处杀人凶手陈世锋(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死刑;谴责刘鑫在江歌遭陈某行刺时没有出手施救,事后又避见江歌的母亲,不通报情况不致歉,太没良心;批评江母紧盯刘鑫不放,采用曝光其家庭隐私的做法过于极端。
第一种观点无可争议,陈某行为令人发指,偿命天经地义。第二、第三种观点有争议。有人认为,求生乃人之本能,刘鑫自我保命只是道德问题,既不违法也不会受法律追责。至于见与不见江母、告不告知案情,也许在一起刑事案件尚未揭底之前,司法部门有知情人不得随意泄露案情的要求。江母对刘鑫采取揭露其家庭隐私的做法虽不妥,但作为受害人母亲在特殊心境下的冲动之举,人们也应理解和原谅。
从陈某该死、刘鑫该骂、江母过格三个角度讲大道理小道理,网友们已讨论得够多,我不再鹦鹉学舌。本文试图探讨一个大家还没有重视的问题:换个视角研究分析——陈某杀害江歌的原因是什么?
先研究一下人际关系。江歌是刘鑫的室友,本案的过程显示,她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好,至少说江歌对刘鑫的事相当关心。那么,刘鑫与陈某恋爱,后来不睦告吹且关系紧张,江歌不可能不清楚,而且以江歌的个性,说不定起着重要的参谋与指导作用。因此,陈某认为江歌在他与刘鑫关系问题上起着破坏性作用的可能性极大。爱屋及乌,殃及池鱼。陈某在意刘鑫,但最终分手,他对江歌有宿怨甚至仇恨,不难推测。
再看现场情况,有关报道这样写道:江歌和刘鑫在抵达居住的公寓楼时,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三人发生了争辩。随后,江歌叫刘鑫先进房间,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并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
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出陈某的心路。说三道四、帮腔争辩、挡道拦路,江歌在陈某眼里,是个非常讨厌的角色。因此虽然陈某的本来意不在江歌,但江歌一再掺和、强烈干预他与刘鑫的事,使得陈某热血奔涌,旧恨新仇聚积在一起,故一怒之下失去人性,挥刀向“绊脚石”斩去,干脆除之后快。
那么,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如果江歌在陈刘二人面前,一直充当“和事佬”角色,见面时只劝解而不参与争辩,不以刘鑫辩护人形象帮腔助势,只说些息事宁人的话;如果江歌随刘鑫一同进入房间及时把门关上,估计陈某不会也没机会向江歌挥刀。即便刘鑫进了门內,江歌仍在门外,如果江歌不再继续“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选择立即离开现场去报警,她便没有“吃刀”机会。说江歌的死有自身责任,这话难听,人们接受不了,但说江歌如果注意方式方法不致于被人捅死,人们大概能够理解吧。
在我看来,客观平静地研究陈某杀害江歌的原因,静待法院在审理中揭示真相,才是一种恰当的态度。弄清陈某杀害江歌的动机(原由),有利于江母与刘鑫之间沟通,有利于法院公正判决,比现在各执一词,凭感情凭义气相互指责谩骂打“口水仗”要有意义得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研究这个问题,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如何交友,如何处理矛盾,如何在丧心病狂之徒面前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亦有一定参考价值。
不可否认,江歌同学是个好人,大好人。她对朋友赤胆忠心,她不畏强暴正气凛然,可惜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江歌走了,但这桩命案却留下许多思考,当给人们为人处事具有启迪作用。
【题外絮语】写这篇文,我作了受人指责的准备。也许有人会质问我,难道不该见义勇为吗?我说,应该,但作为普通百姓,管份外事要有尺度,因为你没有过多的担当义务。否则,要设基层调解组织干什么,要到处布满保安人员干什么,要设公安、法院维稳机构干什么?以命相帮,得看对象。伟大的党,也只要求它的党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没叫人为朋友牺牲一切,何况,为刘鑫这种人冲锋陷阵,值吗?
【案情回放】在去年深秋的一个夜里,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到车站接她回家。江歌赶到车站接回刘鑫,但在抵达居住的公寓楼时,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三人发生了争辩。随后江歌叫刘鑫先进房间,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并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接着,刘鑫和邻居听到尖叫声,马上报警,江歌倒在走廊里,脖子被刺数刀,直冒鲜血。警察赶到后将江歌送往医院,但因失血过多,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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