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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杂谈出轨性交易婚外情 |
分类: 灯下漫笔 |
几年前,我在江南一家企业做事,接待是我的份内工作。那时,请客吃饭之后还有一道程序,即再到歌厅或会所去泡上几个小时,否则便不算礼数周全。我虽是陪老总搞接待的一名“常委”,但通常是吃完饭就开溜。有一次,总经理夫妇执意要我也进歌厅去坐坐,但见识了半小时后,我还是找借口跑了。说实话,并不是我的功能报废,也不是为公司节省开支,我怕的是留个“为老不尊”之名以后难做人。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性欲功能存续的年龄段,与异性接触的需求,是人潜意识的本能反应,尤其是在特定环境下,要做到强忍克制,严格约束自已的行为,并非易事。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有一次下乡执行公务,时间紧任务重,大队支书只好带着我走村串户。那是个多雨的夏季,连续下了几天暴雨,我们冒雨推开一农户家大门,但见一对男女赤条条地在大桌子上“肉搏战”。见到我们他俩很尴尬,随后解释道:“下雨天,不能下地干活,村里没通电视,我们又没文化不读书,闲得没法消谴,玩的,嘿嘿。”想必是一对“野鸳鸯”,说的也是实情,故我们办完公事随即离开。
前不久,我去某边远村寨采访,满眼都是留守的老人和儿童,青年妇女也为数不多。陪同的村干部告诉我,青壮年男劳力都到城里打工挣钱去了,地里抛荒的现象比较普遍。我问,那么多男人常年在外,女人在家咋熬?他诡秘一笑,说这种环境下,村干部们会“很忙”,有的人家为了抵御“外来侵略”,一些还不算太老的公爹,往往在老太婆的黙许下,做“肥水不落他人田”的事。怎么可以做这种有悖伦理道德的事呢?那干部说,不这样又咋办,生病的老人、年幼的孩子,需要有个家庭主妇照应,三四十岁的妇女这方面需求旺盛,内部解放问题,总比与野男人苟合坏了门风,总比与他人私奔“飞”得不见踪影好吧。
昨晚读何平老师的博客,说上世纪五十年代,京城一批文化干部到苏北宝应“劳动锻炼”,其中有个年轻记者,劳动了一阵子被安排在当地县城中学教书,他很有才华,发表了不少东西,只因“生活作风”问题,过得很不顺。他为此受过处分,丢了党籍,还被降级降薪。最后还是因为这个问题,从县中学发配到乡中学,又在乡中学被开除公职,“文革”前被谴送回山东老家。我读后留评:“乡间枯燥无味,少知音无乐趣,难怪。”何平老师回复:他只是谈恋爱时有些动手动脚,如果是现在,应该不算什么问题。
有个怪现象挺值得玩味,在“生活作风”问题上,人们往往只对普通人说三道四,而对成功人士或模范人物则比较宽容。朱熹在墓室里守孝三年,回来时领出一串娃娃。鲁迅家有朱安,却与其粉丝许广平公然长相厮守。绣红旗姐姐的故事很感人,姐夫却是个早有妻室的人。谁议论过他们的不是?当然,辩词总是有的,诸如反抗封建礼教、抵制包办婚姻、适应革命工作需要等等,那么到底是缺点还是优点?
我是个思想守旧的人,但纵观历史人物与当下世风人情, 还是看透了一些事。现在看来,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固然可敬,偶有出轨者也未必可耻。性是人的本能要求,特殊情况下的出轨,有时也应理解和原谅。原因是,既然成功人士或模范人物的行为可以原谅,那么普通人、农村留守妇女的出轨似乎也可原谅,毕竟,这与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性交易,与动物式的滥情“公交”,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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