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年终业务处理(四)

第四讲
主讲
一、年度会计报表的种类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
资产负债表----反映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数字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注意:今年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第一年,年初在新旧制度转轨时,各单位对原账目余额,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作了调整,并按新制度要求编制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末的“年初余额”要求按照调整后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数额填列。
本表中“资产总计”项目期末(年初)余额应当与“负债和净资产总计”项目期末(年初)余额相等。
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总账相加(+)填列、总账相减(-)、总账余额直接填列(=)、总账、明细账分析填列等。
1、总账相加填(货币资金、存货)
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如果是月末,还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存货 =在途物品+库存物品+加工物品
[例]某事业单位月末存货科目余额如下:加工物品550 000元、在途物品90 000元、库存物品460000元。则:
存货=在途物品90 000+加工物品550 000+库存物品460000=1100000(元)
2、总账相减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坏账准备
【例】某事业单位月末科目余额表反映应收账款余额为240万元,该单位已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
则: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应填列的数字为240-12=228万元
3、总账明细账分析填
(1)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例】某事业单位长期债券投资余额3 000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投资5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800万元,其中在8个月到期的借款100万元。
那么资产负债表中
长期债券投资=3 000-500=2 500万元
长期借款=800-100=700万元
500万元长期债券投资填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0万元长期借款填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受托代理资产”的填列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都有“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年末,若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有“受托代理资产”的,还应按扣减“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同时,将调减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数额,与“受托代理资产” 科目的期末余额合并填列。
期末, 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负债
[例]某行政单位年末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如下:
库存现金4 000元、银行存款1 200 000元、其他货币资金46000元。则:
货币资金=库存现金4000+银行存款1200000 +其他货币资金46000 =1250000(元)
【例】如果该单位年末 “银行存款----受托代理资产”账户余额20万,年末“受托代理资产”60万,“受托代理负债”80万。
则: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120-20=100(万元) ;
“受托代理资产”=60+20=80(万元)
(3)债权和债务中的负数,不能相互抵销,应当分别作为债务和债权处理。
4、总账余额直接填列(大多数)
除去总账余额相加2个(货币资金、存货)+ 总账余额相减2个(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总账分析5个(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其余基本都可按照总账余额直接填列。
注意:如“待处理财产损溢”期末是贷方余额,数字前加“-”;
“应缴税费”期末是借方余额,数字前加“-”;
“非财政拨款结余”期末是借方余额,数字前加“-”。
(二)收入费用表编制
收入费用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发生的收入、费用及当期盈余情况。
注意: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上年数”栏应当根据上年年度收入费用表中“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收入费用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收入费用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填入本年度收入费用表的“上年数”栏内。
本表“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本期收入、本期费用
根据各个项目直接根据总账各账户本期发生额填列。“投资收益”项目,如为投资净损失,以“-”号填列。
2.本期盈余
根据本表中“本期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期费用”项目金额后的差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三)净资产变动表编制
本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净资产项目的变动情况。
“本年数” 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变动数;“上年数” 根据上年度净资产变动表中“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上年度净资产变动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净资产变动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金额填入本年度净资产变动表“上年数”栏内。
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上年年末余额”行=上年“本年年末余额”
2.“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行=“累计盈余”栏,应当根据本年度“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转入“累计盈余”科目的金额填列;如调整减少累计盈余,以“-”号填列。
3.“本年年初余额”=(1+2),根据其各自在“上年年末余额”和“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行对应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4.“本年变动金额”
=(一)+(二)+(三)+(四)+(五)+(六)=“本年盈余”+“无偿调拨净资产”+“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
“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使用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
5.“本年盈余”行:本行“累计盈余”项目应当根据年末由“本期盈余”科目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的金额填列;如转入时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则以“-”号填列
6.“无偿调拨净资产”行:本行“累计盈余”项目应当根据年末由“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转入“累计盈余”科目的金额填列;如转入时借记“累计盈余”科目,则以“-”号填列。
7.“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行:本行“累计盈余”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科目明细账记录分析填列;如归集调整减少预算结转结余,则以“-”号填列。
8.“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行:本行“累计盈余”项目应当根据“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行“累计盈余”项目的金额填列。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根据“从预算收入中提取”、“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设置的专用基金”行“专用基金”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提取或设置专用基金”行=“从预算收入中提取”+“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设置的专用基金”。
“从预算收入中提取”行: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预算收入中提取基金的金额填列。
“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行: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注意本行“累计盈余”项目以“-”号填列。
“设置的专用基金”行: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
9.“使用专用基金”行: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本行“专用基金”项目以“-”号填列。
10.“权益法调整”行:本行“权益法调整”项目应当根据“权益法调整”科目本年发生额填列;若本年净发生额为借方时,以“-”号填列。
11.“本年年末余额”行: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项目应当根据其各自在“本年年初余额”、“本年变动金额”行对应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2.本表各行“净资产合计”项目:应当根据所在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四)预算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本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各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收支差额的情况。
如果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金额填入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本年预算收入
本年预算收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
各项收入根据各科目本年发生额直接填列。
其他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
根据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本年发生额直接填列。
2、本年预算支出
本年预算支出=(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
各项支出的填列根据各项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直接填列。其中:“其他支出”中的“利息支出”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明细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记录分析填列;“捐赠支出”项目,根据“其他支出”科目明细账“捐赠支出”记录分析填列。
3、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本年预算收支差额”=“本期预算收入” 减去“本期预算支出” ;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六)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年实际发生数。本表“上年数”栏反映各项目的上年实际发生数,应当根据上年度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中“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规定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金额填入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上年数”栏。
表中基本等量关系:
年末预算结转结余17
=年初预算结转结余1+年初余额调整4+本年变动金额7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年末“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1
年初预算结转结余1=上年“年末预算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
还有其他等量关系,如2+5+8=18;8=9+10+11;3+6+12=21=22+23+24+25;12=13+14+15+16等。
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填列方法
1.“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年初预算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1)“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财政拨款结转”(本年年初余额)+“财政拨款结余”(本年年初余额)
(2)“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非财政拨款结转”(本年年初余额)+ “非财政拨款结余” (本年年初余额)+“专用结余” (本年年初余额)+“经营结余” (本年年初余额)
2.“年初余额调整”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2)“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3.“本年变动金额”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本年收支差额”、“归集调入”、“归集上缴或调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①“本年收支差额”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本年收支结转”明细科目本年转入的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差额填列;差额为负数的,以“-”号填列。
②“归集调入”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归集调入”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③“归集上缴或调出”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归集上缴”明细科目,以及“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归集调出”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以“-”号填列。
(2)“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本年收支差额”、“缴回资金”、“使用专用结余”、“支付所得税”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①“本年收支差额”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本年收支结转”明细科目、“其他结余”科目、“经营结余”科目本年转入的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的差额的合计数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②“缴回资金”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缴回资金”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列,以“-”号填列。
③“使用专用结余”项目:应当根据“专用结余”科目明细账中本年使用专用结余业务的发生额填列,以“-”号填列。
④“支付所得税”项目:应当根据“非财政拨款结余”明细账中本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的发生额填列,以“-”号填列。
4.“年末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1)“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本项目下“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项目,应当分别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的本年年末余额填列。
(2)“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应当根据本项目下“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经营结余”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本项目下
“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经营结余”项目,应当分别根据“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经营结余”科目的本年年末余额填列。
(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资金收入、支出及相关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表“项目”栏内各项目,应当根据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种类分项设置。其中“项目支出”项目下,根据每个项目设置;单位取得除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以外的其他财政拨款的,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增加相应的资金项目及其明细项目。
本表各栏及其对应项目的填列方法
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及其明细科目的年初余额填列。本栏中各项目的数额应当与上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栏中各项目的数额相等。
2.“调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如调整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号填列。
3.“本年归集调入” 根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归集调入”明细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4.“本年归集上缴或调出” 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归集上缴”科目和“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下“归集调出”明细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以“-”号填列。
5.“单位内部调剂” 根据“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下的“单位内部调剂”明细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对单位内部调剂减少的财政拨款结余金额,以“-”号填列。
6.“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7.“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根据“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
8.“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根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填列。
(八)附注
附注是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会计信息,不论本制度是否有明确规定,单位均应当充分披露。
附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参见政府会计制度197--209页)
1、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应当简要披露其基本情况,包括单位主要职能、主要业务活动、所在地、预算管理关系等。
2、会计 报表编制基础
3、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声明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单位应当采用与其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具体会计政策,并充分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期间。
(2)记账本位币,外币折算汇率。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4)存货类别、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的盘存制度,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5)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6)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7)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单位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8)公共基础设施的分类、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以及其确定依据。
(9)政府储备物资分类,以及确定其发出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10)保障性住房的分类、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1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2)本期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其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相关审批程序,以及会计估计变更开始适用的时点。
5、 会计报表重要项目说明
货币资金、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资产,应付账款、长借款等负债,各项收入、业务活动费用等均需列表反映。
6、本年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情况说明
7、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说明。没有重要或有事项的,也应说明。
(2)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3)通过债务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情况、收益情况及与此相关的债务偿还情况等的说明。
(4)重要资产置换、无偿调入(出)、捐入(出)、报废、重大毁损等情况的说明。
(5)事业单位将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本单位财务报表情况的说明。
(6)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中要求附注披露的其他内容。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单位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