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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沈阳市消防局考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简章

(2007-03-22 05:16:43)
标签:

招聘

分类: 关注.Attention

  根据工作需要,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沈阳市消防局决定面向社会考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

    一、考聘计划     共100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2007年应届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具体学历、户籍要求及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消防局考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信息表》(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待 

    1、工资: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拨款,参照市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工资标准发放。

    2、保障:协议期内,沈阳市消防局按月将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汇入人才代理单位帐户,由人才代理单位依法缴纳,保险费个人交纳部分,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于3月28日0时至4月1日24时,通过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进行。

    2、考生在沈阳人事网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利用招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每科考务费为50元)。只有在网上支付考务费后,报名工作才能完成。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比例达不到2:1的比例时,调整原招考岗位计划。调整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考岗位计划=报考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原招考岗位计划取消,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改报考其它岗位。

    4、考生对自己所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再更改。对虚报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考聘资格。

    5、各考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是按照沈阳人事网登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摘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3年版,国家教育部编写>》)设置的。专业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列新专业的,则同时包含旧专业,属于旧专业的,则不包含新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未包含的专业以《沈阳市消防局考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信息表》所设置的专业为准。考生如对专业要求有疑问,请拨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

    6、考生必须于4月5日—4月10日在沈阳人事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准考证》、《申论准考证》。每科准考证需粘贴同版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7、网上报名完成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在面试之前进行,具体要求见本简章第六部分内容)。考生可携带网上自行打印的准考证直接参加笔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时间。
    时间为2007年4月15日(星期日)。
        上午8.00—10.00《申论》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待定

    4、考生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未粘贴照片无效)、钢笔、碳素笔和2B铅笔及橡皮。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每科考试的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缴,不再退回考生。

    5、笔试成绩通过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查询。


    六、面试及相关事项

    面试人选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分别依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并列者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为主)。

    确定面试人选后,沈阳市消防局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不符合者不能进入面试。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权重记分的公式为:权重分数=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面试由沈阳市人才中心和市消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沈阳人事网公告,请考生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考聘资格。


    七、体检和?br>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消防局统一组织,按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工作按《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考聘人选。由于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定),通过电话和在人才中心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的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考聘资格。


    八、公示

    拟考聘人选确定后,通过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向社会公示,时间为5天。对公示期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聘。公示后,如因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任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考聘的人员,沈阳市人才中心办理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人事代理手续,首次聘任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以后每年签一次合同。

    在考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初任培训等,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沈阳市消防局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考试的招考信息以沈阳人事网公布的招考条件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88390222(市消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238224(市人事局信息中心)
    考务事务咨询电话:22532562(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沈阳市消防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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