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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18日(000001)深发展A: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能何得通过。人们对深发展的零对价股改方案的否决;也早再预料中的事了。但对其后深发展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大家未必知道。
一.这事不得不先从美国新桥投资入主深发展说起。新桥的由来:它是Newbridge
Asia AIV III, L.
P(美国新桥投资).于2000年6月22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认缴资本为7.24亿美元,主要从事战略性投资。该公司的所有投资和运营决策均由作为其无限合伙人的Newbridge
Asia GenPar AIV III, L.P(美国新桥投资)决定,而Newbridge
Asia
下面再来看看当初卖出深发展股票的股东有那些,从2004年12月31日深发展的公告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的身影:收购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12539万国家股和631.57万法人股(合计13170.57万股);向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收购11230.18万法人股;向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收购2575.72万法人股;向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购7833.87万法人股。
另外,再来看看目前深发展的法人股东:截至2005年12月31日第2大股东是.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224.66 ,3.20%(一般法人股)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92.45,1.74%(一般法人股)4.深圳市宏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513.76 ,1.29%(一般法人股)5.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会工作1556.75,0.80%(一般法人股)。他们在持有深发展17.89%股份的Newbridge Asia AIV Ⅲ,L.P. (美国新桥投资)面前是根本就没有发言权的。从中大家也就不难理解,纽曼的态度为什么敢这样的强硬了。
二:Newbridge Asia AIV III, L. P(美国新桥投资)为什么敢对股改对价如此放肆。个人观点:Newbridge Asia AIV III, L. P(美国新桥投资)2004年12月31日入主深发展,可能当时就压根就没有考虑过中国要股权改革。在这里送给纽曼先生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当初可没人逼你买深发展啊!现在可不要耍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