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5 7:45:00
读余应源老先生某文,文中讲到语文能力到底是“学得”还是“习得”的问题,深有同感。从表面上看来,语文能力是可以“习得”的,也就是说可以在具体的语言运用中自然获得,就像小孩子学说话。过去我们(当然包括我自己在内)总是强调要学生多读多写,说这样自然就能把语文学好。但是我们是不是也常常会受到家长“我孩子书也没少读啊,是不是读的方法不对?”之类的质疑呢?不说别人,我自己的孩子书就没少读,可是语文能力也仅能说是一般,作文却连一般也谈不上。原因在哪里?我们太看重“习得”而忽视了“学得”,或者说因为我们“教得”不利而使学生“学得”不利。(与“学得”相对的我姑且称之为“教得”。)
近年因为全民的语文素质差而引发了不少关心语文的人士的议论,尤其是某些吃文字饭的。他们的基本观点也是要多读多背,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这诚然是不错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语文能力是可以“习得”的,但那必然是“费时低效”的。王尚文先生曾说过,口语表达能力是习得的,而书面语表达能力则是学得的,而我们的语文教学恰恰要培养学生的书面语表达能力。我以为老先生也应该在每个句子中加上“主要是”这几个字,因为口语也可以“学得”,书面语也可以“习得”,关键是个比例问题。而且我还坚持认为,语文是应该“学得”与“习得”兼顾的。课上“学”,课下“习”,二者缺一不可。
关于这个“习”字,我还想罗嗦几句。“习”的基本意思是“鸟屡次拍着翅膀飞”,后来引申为“反复练习”,这是字典中的解释。而我觉得,这个字准确一点的引申意义应该是“在实践中反复练习”。比如《论语》一开篇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们一般的解释是:“学习并能经常复习,不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吗?”请问,我们有几个人喜欢上复习课?究竟有几人上复习课时获得了快感?南怀瑾先生在他的《论语别裁》里的解释是:学习了并能经常在工作中得到应用,不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吗?(大意)我想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把“习”解释为“复习”,那么同样的《论语》中的“温故而知新”为什么不说“习故而知新”呢?显然“温”和“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温”是对旧知识的重新学习,大约和电饭煲的“保温”功能差不多,免得旧知识“冷却”,也就是“遗忘”;“习”呢?前面说了,就是要去实践。请记住,“鸟屡次拍着翅膀”并非做假动作,它是在“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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