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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五都镇中学4.25校园故意伤害致死案情况说明

(2013-04-29 15:35:22)

          2013425日晚5时许,广丰县五都镇中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该校9年级9班学生徐某(男,15岁)用水果刀将同校9年级4班学生项某(男,16岁)刺伤致死。经查:423日上午课间休息期间,被害人项某等人在99)班教室内打架,正在睡觉的徐某因表示不满,被项打了一拳。425日下午放学时,徐某在学校操场又被项某等人打了几下。因害怕项某等人再来打他,当天晚自习徐某带了把水果刀在身上。1730分许,站在教室门口的徐某因项某等人又来打他,即拿起水果刀向项某捅去,项某被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我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工作,迅速将嫌疑人徐某抓获并予以刑拘。

426日上午,死者亲属认为学校管理不当,将尸体从五都镇医院转移到五都镇中学校长办公室停放(后又转移到旁边的会议室)。因按照法律程序需对死者进行尸检且死者亲属在学校内停放尸体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我局立即组织民警会同五都镇政府、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与死者亲属进行协商处理,提出将死者尸体运至广丰殡仪馆进行尸检并存放,由教育部门先期支付2万元用于料理死者后事,同时由五都镇政府、派出所、学校继续与死者亲属商量善后处理事宜,但未达成统一意见。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当晚8时许,我局组织治安、巡特警及派出所民警进行处置,将尸体抬上殡葬车。当车开到学校门口时遭到死者亲属数十人和一些学生阻拦,民警当即进行了劝说,但死者亲属及一些学生不听劝说,向民警投掷砖头、石块,并将尸体从殡葬车上抬走。在现场处置工作中,我局民警始终保持克制,尽量避免与群众冲突,但由于现场比较混乱,造成了少数群众和民警受伤及1辆执行公务车辆玻璃被砸破。

事件发生后,我局和教育部门、当地镇政府组织力量进一步开展善后处理工作,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

       构建和谐平安法治广丰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严守法律规定是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采取过激行为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而且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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