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辞赋评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2018-06-20 16: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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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包罗万象 |
辞赋评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前言:
当前辞赋类文体大赛与征文甚多,但因缺乏统一且可操作性较强的评审参考标准,以至在诸多辞赋赛事中,评选结果争议颇大。有鉴于此,我们集诸赋家之意见,特制定以下辞赋文体比赛评审通则,以供评审参照。同时,中国赋学网将以此通则为依据,陆续开展一系列辞赋征文大赛。本通则将在实施过程中予以进一步完善。
总则:
本通则适用之“辞赋”称谓为专称,即专指以“赋”为名之诸种体式。具体分为“散体大赋”、“骚体赋”、“骈赋”、“律赋”、“文体赋”。在实际评审中,采用百分制,兼顾作品的思想性与艺术性。其中作品的思想立意占总分数的30%-40%,其余为“基础技法”分数与整体印象分(两项计占总分之60%-70%)。技法分数根据不同的赋类体式,评分标准各异。在用韵选择上,除律赋之外,新韵与古韵一视同仁,但不能古今韵混用。而思想立意实难统一审美标准,需评审人员自行把握。唯作品的思想内容不得与现行之法律相违背,亦不提倡在思想立意上标新而有悖于我国家之传统道德观念。若有违背国家传统道德,即可取消参赛资格。
基础技法分数评审细则:
一、 骈体赋
①章法构架
②用韵
③句式
④平仄与节奏
⑤骈对与炼词
⑥典事
⑦精警句
整体印象分:
备注:
以上七项技法与整体印象分总计共70分。评审人员需一一评分,不可遗漏。每项评分皆需说明详细给分理由,第七项评分需引例出作品完整句。技法与整体印象得分+思想立意得分=作品总计得分。思想立意得分由评审者自行掌握,但需详细说明给分理由。
附骈赋评审表:
骈赋比赛评审表
项目 |
分值 |
参衡标准 |
备注 |
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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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立意 |
30 |
需切题。不能脱题或与题不符,立意力求出新,不落窠臼。但不得违背我国家传统道德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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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印象 |
10 |
咏物、体物、写景、写人,应刻画细腻,形象逼真。发慨议论应感人或具备相当的深度。详见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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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体式 |
章法结构 |
10 |
结构严谨并层次分明。其发端、衍生、照应等诸象皆具。段落过度需衔接自然。通篇文脉流畅,张弛有度。详见评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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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韵 |
5 |
骈赋应按规则押韵,不宜平仄通押、古今韵混押等。详见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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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式 |
10 |
详见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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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仄节奏 |
10 |
详见细则 |
散赋、骚赋、文赋、现代实验体赋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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骈对炼词 |
10 |
用词须精当准确,不能生僻艰涩、低俗,或逻辑混乱不通。详见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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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典 |
10 |
用典皆须紧贴题意或句意,不能滥用、造作典故。详见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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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警句 |
5 |
精警句包含散句与骈句。骈句类需起句与相骈句皆佳方可。 |
须摘引原句加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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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扣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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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附则中任何一项者,可填入扣除项中,加以说明,按附则规定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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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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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分100分
二、 律赋类
1、
律赋篇幅在400—600字之间为宜。作品应结构严谨并层次分明。发端、衍生、照应等诸象皆具。铺陈、叙议、发慨等手法侧重合理。提倡轻铺陈而重叙议。段落过渡需衔接自然。通篇文脉流畅,气象雍和为佳。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之递减。遇结构散乱,主次不分者,可予0—8分。
2、用韵
律赋限韵,并需有“题韵”。题韵字数在4—8字之间。所题韵字应有平有仄,但不强限必须平仄相间。所题韵字必须使用于赋中韵脚上。题韵字之所在韵目即所限使用之韵,不得另用其他。题韵字尽量避免在同一韵目下选用。题韵字之使用应顺其文脉。不提倡、亦不过分反对将题韵字刻意使用于段落之某一固定部位(如每段段尾)。题韵字之使用顺序亦应随文而定,不提倡、亦不反对按题韵字之顺序依次使用。不允许重韵、凑韵。不能平仄韵混用。提倡律赋使用诗韵(平水韵),不能使新韵。另提倡律赋用漫句(散句)时,争取入韵。若有通篇无韵者,可视为非“赋”作品,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若于以上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则递减。遇无题韵、出韵、重韵或题韵字全平全仄,古今韵混杂及平仄韵混用者,可视情况给予0—5分
3、
“壮”“紧”“长”“隔”“漫”等句式应随赋文之需要而使用到位。应避免句式单一。句式转换之间,应顺其文气,手法纯熟而无滞碍、且能擅于以句式调控韵声疏密者为佳。“提、引、发”语使用准确无误,漫句(散句)不能过多。合此者,可得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之递减。遇句式单一、散漫句过多及句式转换生涩者,可视情况之不同给予0—8分。
4、
诵读节奏应合乎骈句特点,不宜出现诗句节奏。适当间杂“兮”调不计。不提倡在一个诵读节奏之内,连续使用三个或以上的同声调字。同声、同韵字在运用时应尽量不使冲突(双声叠韵词、及其他连绵词不计),以保证诵读效果。在使用“隔句对”句式时,脚句字平仄安排合于“马蹄律”。一骈两句之中,在对应的节奏点上,其声调平仄应相反。在句脚平仄对应上,允许适当运用“谋上去之便”的方法(即上声可对去、入声),但不能过多。提倡做骈句应擅于使用虚词,且需应用纯熟。通篇应无拗口难读之句。若于以上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之递减。遇通篇大量使用诗句节奏,平仄不谐而诵读拗口,虚词使用不恰当等情况,可予0—5分。
5、
律赋骈对应求工稳。适当使用“古偶句”手法亦可,但不宜过多。骈句应占90%以上的篇幅。对仗精严之中,无因求工稳而害意现象。用词上应求庄雅。不提倡使用尽人皆知的成语与俗俚语。若自造词汇应不引歧义。不提倡使用过于生僻之字。提倡在相邻较近的句子中不重复用字(有规则的重复与虚词除外)。合于以上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则递减。遇整篇骈句过少或较多骈对不工或“合掌”者,以及用词粗陋或强用生僻字过多者,可视情况给予0—3分。
6、
提倡契题用典。但不宜过僻与隔意太远。技巧上应合乎起比、喻指之旨。用典应加注释。合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5分。否则递减。遇滥用或造作典故,过僻晦或隔意甚远者,可予0—3分。
7、精警句
作品有精警之句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5分。无则不予。精警句由评审人员自行把握并摘出,但需详细阐述给分理由。
整体印象分(10分):
备注:
以上七项技法与整体印象分总计共70分。评审人员需一一评分,不可遗漏。每项评分皆需说明详细给分理由,第七项评分需引例出作品完整句。技法与整体印象得分+思想立意得分=作品总计得分。
思想立意得分(30分),由评审者自行掌握,但需详细说明给分理由。
以上技法类评分皆以原创作品为必须之前提,若发现整段落或大量单句抄袭者(被抄袭作品不拘古今),评审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提交评委会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三、 文赋类
1、
文赋作品在结构上应层次分明。手法上不拘“设问对答”或“叙事抒情”。通篇应文脉流畅,不涩不滞。提倡文体赋篇幅在千字以下。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则递减。
2、
文赋用韵之多寡以及散句与韵句之比例无强制性要求。但无论如何,亦需适当用韵。凡用韵时,不能古今韵混杂。不提倡平仄韵混押。若使用“中古音系”之韵时,韵部合用情况可宽泛至以词韵为限。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5分。否之递减。若遇通篇无韵,或在用韵处有古今韵与平仄韵混用以及出韵者,可予0-3分。若有通篇无韵者,可视为非“赋”作品,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3、
文体赋句式以散句为主,偶句为辅。使用散句时应合于文言散文语法。应擅于使用排比与古偶。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10分。否之递减。遇句式、语法紊乱以至整句逻辑不清者,可予0-8分。
4、
无特殊要求,唯需诵读顺畅为准。合于此者,可给予最高分数5分。否则递减。
5、
文体赋用词应古朴典雅,力求精炼。不提倡使用俗语。不提倡过度使用生僻字。新造词汇应不引歧义。能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则递减。遇选字粗鄙,或故求僻字充斥通篇以及大量使用成语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0—5分。
6、
用典应契合主旨,并需有注释。合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之递减。遇滥用或造作典故,过僻晦或离题甚远者,可予0—5分。
7、精警句
作品有精警之句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无则不予。精警句由评审人员自行把握并摘出,但需详细阐述给分理由。
整体印象分(5分):
此项评分主要立足于整篇作品的艺术化处理。具体表现在咏物、体物、写景、写人时的刻画细腻度、形象逼真度、虚实相宜程度,以及发慨议论时的感人度与深度,亦包括技法技巧的整合使用等等。此项评分最高分数为10分。此项评分由评审者自行把握,但需详细说明给分理由。
备注:
以上七项技法与整体印象分总计共65分。评审人员需一一评分,不可遗漏。每项评分皆需说明详细给分理由,第七项评分需引例出作品完整句。技法与整体印象得分+思想立意得分=作品总计得分。
文体赋之思想立意得分(35分),由评审者自行掌握,但需详细说明给分理由。
以上技法类评分皆以原创作品为必须之前提,若发现整段落或大量单句抄袭者(被抄袭作品不拘古今),评审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提交评委会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四、 骚体赋:
①
作品结构应清晰明朗,主旨明确。文气流畅且脉络不乱者,应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之可视情况递减分数。遇结构混乱,宾主不分者,可予0--8分。
②
③
④
无特殊要求,但需能诵读顺畅为准。合于此者,可给予最高分数5分。否则递减。
⑤
⑥
⑦ 精警句
整体印象分(5分):
备注:
以上七项技法与整体印象分总计共60分。评审人员需一一评分,不可遗漏。每项评分皆需说明详细给分理由,第七项评分需引例出作品完整句。技法与整体印象得分+思想立意得分=作品总计得分。
骚体赋之思想立意得分(40分),由评审者自行掌握,但需详细说明给分理由。
以上技法类评分皆以原创作品为必须之前提,若发现整段落或大量单句抄袭者(被抄袭作品不拘古今),评审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提交评委会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五、 散体大赋
① 章法构架
结构需宏大,但主线明朗。篇幅应在千字以上。铺陈宜有相当之宽度与深度,设论问答之际应收放自如。劝讽与褒赞得体得力。形散而神不乱者为佳。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之递减分数。遇张扬乏力,形散神散,不能收放者,可予0—8分。
② 用韵
散体大赋之用韵,通常为韵散结合。凡用韵处不能古今韵混杂。若使用“中古音系”之韵时,韵部合用情况可宽泛至以词韵为限。用韵多寡及转韵不限。不宜重复韵字。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5分。否之递减。若遇在用韵处有古今韵与平仄韵混用或出韵者,可予0-3分。若有通篇无韵者,可视为非“赋”作品,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③ 句式
散句应合乎文言散文语法。擅于使用排比句。句式参差有度。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10分。否之递减。遇句式、语法紊乱以至整句逻辑不清者,可予0-10分。
④ 平仄与对仗
无特殊要求。但需能诵读顺畅为准。合于此者,可给予最高分数5分。否则递减。
⑤ 炼词
散体大赋用词应力求华美富赡,炼字精确。在生僻字使用尺度上可放宽要求,但亦不提倡过度使用生僻字。能合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否则递减。遇选字粗鄙,或故求僻字充斥通篇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0—8分。
⑥ 典事
所选典事应有相当寓意,如天马行空,缰不失手。技巧上应合乎起比、喻指之旨。用典应有注释。合乎此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5分。否之递减。遇滥用或造作典故,过僻晦或离题甚远者,可予0—5分。
⑦ 精警句
作品有精警之句者,可给予单项最高分数10分。无则不予。精警句由评审人员自行把握并摘出,但需详细阐述给分理由。
整体印象分(5分):
备注:
以上七项技法与整体印象分总计共60分。评审人员需一一评分,不可遗漏。每项评分皆需说明详细给分理由,第七项评分需引例出作品完整句。技法与整体印象得分+思想立意得分=作品总计得分。
散体大赋之思想立意得分(40分),由评审者自行掌握,但需详细说明给分理由。
以上技法类评分皆以原创作品为必须之前提,若发现整段落或大量单句抄袭者(被抄袭作品不拘古今),评审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提交评委会做取消参赛资格处理。
附、《辞赋评审通则》编委会首批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赵薇、马向党、李学文、何智勇、段维、马建勋、胡健、马铭清、黄纯南、韩邦亭、李含江、苏绍康、齐应凯、吴建永、郭芝琼、李武、钟秀华、郎晓梅、屈杰、屈金星、曾志、林志雄、杜伟、崔书林、杨婷娥、吉庆菊、姚铁飞、李晓峰、刘江、刘龙、唐龙、郭振斌、和飞诺。
注:除编委会首批成员之外,若另有对《通则》大原则持肯定态度,并对《通则》定稿有贡献者,经本人同意,并由编委会审议通过后,可后续列入第二批编委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