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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主之法,揆也》

(2022-05-29 15:21:28)

韩非认为,法的服务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君!即法是为国君一人服务并只对国君一人负责的,这也就是所谓的“明主之法”了。题目所谓的“明主之法,揆也”,其意思是说,明君所谓的法度,就是一个国家衡量人们行为准则的唯一标准。

关于此,韩非文曰:“且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名!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

这段话翻译过来大意是说:国家所谓的重刑,不单只是为了惩罚为目的的;明君所谓的法度,其实就是一个国家衡量人们行为准则的唯一标准。比如惩治大盗,不仅仅只是为了惩治大盗本身;如果只是为了惩治大盗本身的话,那和惩治一个普通死囚犯又有何区别?再比如对小偷用刑,也不仅仅只是为了惩治小偷本身;如果只是为了惩治小偷本身的话,那与惩治一个普通的苦役犯有何区别?所以说,用严惩一个坏人罪行的办法来禁止一个国家的奸邪风气,这才是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呢。这样,受到重罚的虽然是盗贼,但因此而害怕犯罪的就是良民了——如此,杀鸡儆猴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故而,想治理好国家的人对重刑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至于优厚的赏赐,其实也不仅仅只是奖赏功劳,其主要目的还在于,它还可以勉励和激励全国的民众呢!比如,受到赏赐的乐于得利,未得赏赐的羡慕受赏者的功业。这种酬劳一个人的功业而勉励了全国民众的做法,哪个想治理好国家的国君会对此有所顾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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