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规则

(2020-07-03 05:42:56)
标签:

转载

分类: 投资参考资料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不同,小匠人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有关规则进行了整理。

        一、上交所

        A.业绩预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 50% 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1 月 31 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解读: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也没有作强制要求。

        B.业绩快报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解读:上交所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二、深交所

        (一)主板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千万元。

        解读: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 一季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4 月 15 日前

        2. 半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7 月 15 日前

        3. 三季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10 月 15 日前

        4. 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次年的 1 月 31 日前

        B.业绩快报

        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解读:主板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二)中小板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 3 月 31 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解读: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4 月份的公司,应在 2 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8 月份的公司在 7 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解读: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三)创业板

        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

        解读: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 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 月 31 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4 月份的,应当在 4 月 10 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 半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7 月 15 日前

        B.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4 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 2 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解读:这一点与中小板相同。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其他说明:

        1. 文中 " 基数过小的除外 " 是指上市公司出现 " 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 50% 以上 " 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1)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 0.05 元;

        (2)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 0.03 元;

        (3)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 0.04 元。

        2. 公司发现披露的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和实际业绩差异发生盈亏变化、预告金额或幅度较比较期业绩差异较大等情形时,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更正(修正)公告。具体的要求及格式欢迎小伙伴们继续整理。

        3.2016 年底,深交所修改了高送转方案公告格式,要求披露高送转时必须披露业绩预告,原则上不支持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公司高送转。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