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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伤害儿童”应成为社会基本共识

(2013-08-29 07:02:09)
分类: 时评

    8月24日傍晚,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发生一起伤害儿童恶性案件,一名6岁男童被骗至野外,犯罪嫌疑人采取残忍手段将其双眼挖出。目前,男童没有生命危险,但已确定永久失明。受害人家属介绍,25日早晨,警方已经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男童的眼球。目前,山西警方确定嫌疑人为女性,悬赏10万元征集此案线索。(8月28日《京华时报》)

  新闻出来的时候,很多人不敢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可面对事实,我们又不得不扪心自问:这究竟是怎么啦?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挖去6岁儿童双眼,天理人伦何在?这是一种没有人性的兽行,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抚慰孩子的伤痕,需要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更需要反思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无辜儿童,让他们不再受到伤害。

  近来,伤害儿童事件频频发生。北京一男子因停车争执当街摔死2岁女婴;河南林州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黑龙江一父亲因迷信用钢针扎自己的女婴,等等。鲁迅曾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今天,当我们面对伤害儿童恶性事件频频发生的现实状况,面对极少数丧心病狂的人,我们同样要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吁。

  儿童是一个需要特殊保护的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不成熟,客观上也容易成为被害人群。让儿童承受这个世界的阴暗面,这显然是文明所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伤害儿童的行为也必须要得到遏制。在这个问题上,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保护每一个孩子不受到伤害。

  其一,保护儿童的权益和生命安全不能再有空白,家长、学校、社会要加强对儿童的监管和自我保护教育,让孩子能够避免一些随时可能靠近的危险。

  其二,法律要加大对虐童、拐卖儿童等针对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重拳出击,让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伏法的同时,震慑住这股歪风邪气。

  最重要的是,“不伤害儿童”应成为社会文明底线。儿童天真纯洁而脆弱,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需要全社会的用心呵护,容不得半点伤害。这应该成为社会基本共识,成为社会文明底线,不容逾越。这一底线,需在实质性的司法行动与社会宣传中,明确再明确,不放过任何一个伸向孩子的黑手,也不能忽视任何一份可以改变的努力。因为当孩子屡屡成为暴力的受害者时,社会已经无处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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