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矿工拒绝下井:想说爱你不容易
(2010-08-27 13: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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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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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09时16分报道,国家安监总局25日在官方网站全文公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矿山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有权在无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逐级汇报后拒绝下井。(8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国家安监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想赋予矿工一项新的权利:有权拒绝下井。咋一看,不错,矿工终于有权拒绝下井了,领导下井制度可以得到有效落实了。但仔细一斟酌,发现这很有可能是一种"画饼式"的权利,对于矿工来说,真的是想说爱你不容易,很难得到保障。这就如同高温权利这点来说,国家和地方规定温度超过一定级别停止户外作业,即工人可以拒绝作业,但是现实生活中工人这项拒绝作业就是一种"画饼式"的权利,难以得到具体体现。
显然,矿工拒绝下井的权利不能是一纸通知就能实现的。工人高温拒绝作业的权利之所以难以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只有一纸通知,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对于拒绝的老板们也是无济于事,仅仅靠他们的自觉。矿工拒绝下井的权利很有可能重蹈覆辙,接受类似的命运。如果矿领导对此不感冒,其通知精神自然也会落不到实处。
在强势的矿领导面前,矿工永远是一个弱势群体,永远不可能在矿领导面前说"不",试想,这样一纸通知又怎么能成为矿工的"保护神"呢?
其实,拿矿领导下井来讲,早在2005年4月份,安监总局有要求,煤矿领导干部必须落实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并将其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点监察内容。但是,可是,五年多去了,矿难频频,仍不见矿领导与矿工一同下井。
因此,笔者认为,矿工拒绝下井是一种"画饼式"的权利,是一种想说爱你不容易的权利。要想促使矿领导重视安全,坚定落实下井制度,关键不是要规定矿工有拒绝下井的权利,而应该拿矿领导说事。比如从严规定领导落实下井制度,并细化惩罚细则,同时,安监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等等。只要用制度来规范矿领导,用惩罚来约束矿领导,他们自然会配合,自然会重视矿工安全,严格落实下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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