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给“限宴令”的补充
(2010-08-23 12: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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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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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日前出台规定,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办酒作出了明确的硬性规定。提倡党员干部不办酒席,“确需”办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礼金礼品数额一般不超过200元。(8月20日《人民日报》)
官员摆酒设宴本来也是“人情往来”的平常事,但由于掺杂进许多“权力”、“金钱”的因素之后,喜庆宴席也就跟着变了味,成为了一些官员借机敛财的借口,炫权摆谱的平台,变异成所谓的“宴席腐败”。
此次浏阳市纪委给官员念的“紧箍咒”,从方方面面都作了规定,确实是一个好规定,对于时下官员敛财风也是一个重重的打击。但笔者认为,仅此还不够,要想真正让这个“紧箍咒”起到作用,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谨防官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付“限宴令”阳奉阴违。对反腐倡廉是台子上讲得头头是道,做起来却是另一套。明着不让搞,背后可以“秘密设宴”、“化整为零分批设宴”、“光收礼金不摆宴席”、“明里塞200,暗里塞2000”、“是10桌,每桌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等等。
其次,谨防有人拉虎皮做大旗,替代官员“搞酒”,这也正是“限薪令”的短板所在。结果官员自己不出马,身边的朋友却为其冲锋陷阵,纪委查起来也有困难,分不清是谁在“搞酒”。
再次,纪委部门仅仅开设了举报电话,这远远不够。官员“搞酒”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的百姓是发现不了的,而清楚的都是“搞酒”官员的“亲密”朋友,试想哪个会举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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