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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借母亲丧礼敛财,该入“院”“检察”
2007年11月18日
陶功财
11月17日中午,一场“风光大葬”在广东陆丰甲子镇上演两个多小时。主角是陆丰市公路局局长谢某的母亲。参加丧礼的人将近3000人,送葬队伍近1公里,丧宴超过300席,甲子镇当地群众议论纷纷。(1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有句话说得好,“送葬一个人,堵死一条街。”可这位局长母亲的丧礼,居然堵死了两条街,由此可见有多么地热闹。据这位局长称,当地丧礼风俗都是这样的。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把人们所有的质疑带了过去。的确,中国人一向有“风光大葬”的陋习,讲究死后“备极哀荣”,但是,随着近年来国人意识的增强,大部分都已经摒弃了这些陋习,可如今,我们的局长又带起来头,树立了“好榜样”。另外,据一些参加丧礼透露,礼金是不公开送的,全都是私下送到谢局长母亲家里的。这也就是说,送礼金是在“黑暗”中进行的,其中的奥妙不言而喻。笔者在“佩服”这位局长的同时,觉得很有必要分析分析这种“丧礼腐败”背后深层次的原因。
近年来,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借丧礼大肆敛财的事件层出不穷,向为百姓所痛恨。事实上不光是丧礼,在这些人看来,婚礼、子女生日甚至因病住院等等都能成为其敛财的大好时机。这不是什么特例,更不是偶然,而是一种现象,一种时下盛行的“规律”。就这位局长母亲的丧礼来说,笔者认为,这位局长不是在尽孝道,而是一种尽孝的表演,并且借此机会有所图:敛财。
有敛财的贪官,当然也有送财的,而且不在少数,3000多人的送葬队伍,300多席丧宴,这其中能有多少人是局长的亲戚朋友呢?不得而知,送财的人绝对不在少数。可能这位局长也知道,这些来送财的人,并非因交情而来,而是冲着他手头可以利用的权力而来。估计他也明白,这些送财的人今天送给自己的,日后肯定要加倍地还给他,只不过,这不需要掏腰包,只需大笔一挥就行。所以,由于公权力在某些领导干部身上高度集中,并且不受任何制约,某些时候沦为领导干部们牟取私利的筹码也不足为怪,滋生“丧礼腐败”也是必然的。
《韩非子》中记载,“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裘,材木尽于棺椁”,齐桓公对管仲抱怨说:“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意思是说,厚葬风俗耗费了大量社会财富,已经威胁到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后来齐桓公不得不下令,对超过限度的厚葬行为,一要“戳其尸”,二要问罪于主持葬礼的人。古人尚且知道“风光大葬”的危害,并且严厉禁止,今天的我们难不成还要继续让这种“风光大葬”继续发扬,并让其衍生出来的“丧礼腐败”继续横行天下?
因此,笔者认为,一定要拿“丧礼腐败”开刀,把这位局长送“院”“检察”,(“院”为法院和检察院)。政府在这方面一定要有所作为,通过缜密的制度设置,严格限制领导干部的权力边界,完善领导干部的制约机制,同时,也查究那些送礼的人,该处理的就处理,一并把“丧礼腐败”及其类似“丧礼腐败”的行为彻底“消灭”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