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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来源:湛江晚报
日期:10月26日
作者:陶功财
作为子女,应该常回家看望父母,但如果子女不这么做该咋办?昨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郑州市民张丽萍(化名)每月除向父母支付200元赡养费外,还必须两次回家探望父母。(10月25日《河南商报》)
大连的林忠老人和老伴,退休后的月收入加到一起超过4000元钱,但是他们却并不快乐,因为儿女经常不回来看望自己。于是两老为儿女开出“工资”,只要儿女每周回来两次陪他们吃顿饭,一个月便支付给儿女1000元,如果能经常带孩子回来,到月底还会有“奖金”。林老将其称之为“有偿回家”。(2007年8月27日《新商报》)
从这两条消息,我们不难发现,在现在看来,儿女“常回家看看”,已经变得非常艰难。诉之法律也行,买儿女“常回家看看”也罢,其结果虽然儿女会回家看看了,可是,老人们的心却是不一般地酸。
曾记否,1999年春节联欢晚会上,陈红、蔡国庆、张迈、江涛的一首《常回家看看》,那朴实无华的情感,那发自肺腑的歌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赢得了多少人的共鸣。
儿女时常回家看望父母,本在情理之中,可是不知是由于工作的忙碌,还是社会的应酬,亦或是与父母的交流差异,不知从何时开始,儿女回家看望父母竟成了一大奢望。的确,学业耽误不得,工作耽误不得,和朋友的聚会也不好不去……很多做儿女的都有意无意地减少了回家的次数,淡忘了还有一个家,还有父母在等待着他的回家。对于父母的愿望,做儿女的总有用很多“理直气壮”的理由来搪塞。试问,真是由于这些这些原因没法“常回家看看”?小时候,父母为了我们,不知请了多少假;今天我们长大了,为什么就不能请几次假“常回家看看”陪陪父母呢?
目前,我国正进入一个老龄化社会,老人的问题必须引起社会的关注,而这重中之重的就是儿女对父母的“精神赡养”。大多数儿女都认为孝顺就是多给父母寄钱、买东西。殊不知,父母需要的不是这些,而是“精神孝顺”,他们经常会感到寂寞、孤独。
22日的《山西晚报》也曾报道,有网友在了自己的父母的时候表示:以前总觉得孝敬爸妈的机会还很多,可仔细一算,爸妈能再活二十年,我每年平均回去一两次,跟他们在一起最多就30来次;假若他们只能再活十年,跟他们见面的机会就只有十多次了,一笔账算得大家唏嘘不已。如果还不“常回家看看”,“子欲孝而亲不在”将会成为许多人永远的痛。
笔者认为,回家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但这种愿诉之法律,以及买儿女“常回家看看”的事情永远不要再发生,“百善孝为先”的子女们,应该“常回家看看”,“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平平安安……”让父母的心不在孤独、寂寞,让父母的晚年过的幸福,其实这也是每个子女的愿望。
(http://www.gdzjdaily.com.cn/misc/2007-10/26/content_5583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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