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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双竞”遭遇“流产”危机

(2007-10-21 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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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地、竞标

分类: 时评
 “四限双竞”遭遇“流产”危机
 
2007年10月20日  陶功财
 
广州市开发区第3块限房价地19日开标,在只有3家开发商竞标的情况下,结果广州宏康房地产以总价7968.8888万元拿下该地,房价限价5500元/平方米,折合楼面地价1238元/平方米。据了解,该地实行“四限双竞”,约可建715套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建成后在萝岗区工作的员工有优先购买权,限在两年内要开发完毕。(10月20日《信息时报》)
限销售对象、限户型、限房价的商品房被称为“三限”,这是之前限价地的特点,如今,加上了限两年内完工的“限开发日期”,统称为“四限”; “双竞”乃是竞地价、竞房价。这种“四限双竞”的招标模式,很好地体现了“国六条”关于调整房地产产品供给结构,照顾本地自住基本需求的精神,更值得关注的是,从“双限双竞”到“三限双竞”,再到“四限双竞”,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照顾本地、中低收入阶层”“限期完工”等限定词,更进一步保障了老百姓的利益。
土地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使用不仅要追求市场化的效率,更要保障社会的公平。广州此次推行的“四限双竞”模式,是国家为平抑房地产价格所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政策之一。众所周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本国房地产市场采取纯市场化运作,在我国也不能例外。普通住宅土地关系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不应该采取单纯竞价的方式将其一味推向市场,政府要兼顾公共利益,对这些土地进行更科学、合理的规划开发,满足公众的福利。“四限双竞”的模式正是基于此才推了出来。所以,在中低价商品房开发建设中推广“四限双竞”,无疑也是在推动了房地产市场更健康地发展。
但是,让人感到疑惑的是,与此前两次推出限价地相比,不但没有了富力、城建、保利等多家“大鳄”的竞夺,而且在数量上仅仅达到保证不“流标”,只有3家本地的中小开发商竞标。出现这样的情况,莫不是大开发商嫌限价地利润少,不想玩;而众多中小开发商也由于实力和政策的原因,在拿地时有不小的压力,甚至可以说是拿不起。既然限房价地“大开发商不想玩,中小开发商又玩不起”,那是否会出现限房价地“流产”呢?据笔者看来,如果政府不加以引导,在相关方面做出努力,“四限双竞”走向“流产”估计也不会太长久。
“四限双竞”政策是政府有限、合理干预市场的产物,但如何真正做到有限和合理,并非易事。一方面,要保证开发商有钱可赚的同时限制其利润率,另一方面,又要抑制和干预房价的上涨,关注老百姓买房的能力和现状。面对目前这种遭遇“流产”的困境,政府和有关方面应给予关注,并就此重新审视目前限价房政策的制度设计,广泛吸纳民智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细化限价房政策,把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推向深入,以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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