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体育杂谈 |
听到贝克汉姆将在今年8月加盟美国洛衫矶银河队的消息后,我不得不惊讶于他的决定。曾经,我很喜欢他那脚任意球的功夫,曾经,我很欣赏他在足球场上的那种魅力。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光不再的他先是离开了国家队,紧接着又要离开皇马,而是来到一个不知名的球队。是他的球技不行了,还是钱在作怪,还是爱情的魅力。我想,都有吧!没关系,既然他已经选择了,我们就一起期待他以后精彩的表现吧!不会忘记的是,小贝的右脚。
前一篇:我看孙祥加盟埃因霍温
后一篇:火箭没姚明为什么反而全面爆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