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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 [2008年11月28日]

(2008-11-28 13:23:07)
标签:

杂谈

  看了两个最新视频短片,一个关于姚明输球爆粗口,一个关于女大学生自杀。前者与后者本没有任何联系,恰好我是将他们连在一起看的。姚明爆粗口要被人说,一个学生自杀也要被批评。当然我不是提倡他们这么做,我想说的是,将二者透露出的本质联系在一起想想,那个女大学生还是就是因为心里郁闷不能对人说,或者说出来没人理睬还要被鄙视没能力之类,然后心理承受能力又不够,将所有的罪都往自己身上扛,最后终于受不了导致悲剧发生!如果一开始他能像个姚明一样破口大骂几声,发泄一下自己内心的不满,甩那些人模狗样的人事经理几巴掌,不就不会绝望得想死了嘛。一个人心理不爽了,骂几声都犯法吗?那都憋着,憋着憋着然后想不开去死,这就文明啦?我怎么觉得现在社会流行的舆论总是那么不人性,把人性本能的权利都压到了最底层,天天都哭丧着脸说“我很happy!”能不能别那么自欺欺人,从最真实的人性出发。

    我也很郁闷,发泄一下,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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