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划我国2020年可容纳16.5亿人
(2010-10-14 22: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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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人口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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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划我国2020年可容纳16.5亿人
阿蚌
这里所说的规划,是指全国各城市编制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多以2020年为时间上限。这些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中都有2020年市域总人口(包括所辖县、市、区的全部人口)数据。我本想通过网络搜索方式找到全国所有地级城市2020年的市域总人口数据,可是因网络资源所限,未能如愿,即便是省会级城市的总体规划,也不能在网上全部搜到,就更休谈所有的地级市了。所以我只能汇总27个省会级城市,并抽取10个一般地级城市,根据其城市总体规划中2020年的可容纳人口数,推算出全国2020年的可容纳人口数。虽然我一直反对所谓的“适度人口论”,而且这种推算方法仍然有局限于“适度人口论”的嫌疑,但我觉得这些城市总体规划还是为我们提供了很充分的理论的依据,不妨还是推算一下。
具体推算办法是:
首先,根据人口吸纳能力的强弱,将我国全部地级城市分为“省会级城市”(含直辖市)和“非省会地级城市”(含自治州、盟、地区)两类。
然后,将搜索到的27个省会级城市(另有4个省会级城市未搜到相应数据)2020年规划总人口汇总,为22988.78万人,比2007年该27个省会级城市的总人口17353.04万人增长了32.5%;将抽选的10个非省会地级市2020年规划市域总人口汇总,为4818万人,比该10个城市2007年的市域总人口3972.47万人增长了21.3%。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2007年年末全国内地省会级城市(含直辖市)的市域总人口21769.18万人,按32.5%的增长率推算出2020年全国各省会级城市的市域总人口为28844.16万人;根据“统计公报”中2007年年末全国内地非省会地级市的市域总人口110359.82万人,按21.3%的增长率推算出2020年全国非省会地级市的市域总人口为133866.46万人。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2007年的总人口为3041万人,根据近年各年度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推测,台、港、澳地区自2007到2020年的总体平均年增长率不会超过3‰,即2007到2020年13年总的增长率不会超过4%(计算方法为:1.003的13次方=1.0397,1.0397-1=0.0397),按这个最高增长率推算,台、港、澳2020年总人口不会超过3162.64万人。
将以上推算得出的2020年人口数据相加,得出我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2020年的可容纳人口为162710.62万人,加上台、港、澳2020年的最大可能人口3162.64万人,得出我国2020年总容纳人口为165873.26万人,取近似值为16.5亿人。
应该说,全国各城市的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都是经过反复的调查研究和多次专家认证的,各项数据包括到2020年人口数据,都是比较科学严谨的(即便有不够严谨的,起码也比独生子女政策的出台过程要严谨得多),各城市总体规划中,城乡基础设施及社会综合服务设施的规划也都是按照能够满足这个规划人口数而做的。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到2020年,该城市及其所管辖的城镇、乡村,是能够容纳这些人口的。这样推算出来的可容纳人口数据,也应该是比较客观的。
按照2007年我国的人口基数13.5亿人(含港澳台),2007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7‰,参考人们的生育意愿,即使全面放开生育,甚至鼓励生育,到2020年也不会达到16.5亿这个数值(要达到这个人口数,需要年均15.4‰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是目前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三倍)。也就是说,无论政府如何鼓励生育,到2020年,我国的资源、环境、城乡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条件都能满足届时人口的需要。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限制公民的生育、继续屠杀本族子孙呢?
望全国人民,特别是计生官员和专家们三思。
附表一:内地部分省会级城市市域人口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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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呼和浩特
沈阳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杭州
合肥
福州
南昌
济南
郑州
武汉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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