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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一城乡户口将使小产权房问题最终解决

(2008-12-31 11:38:43)

    据说,在2008年以前,北京普通居民住宅中有百分之四十的房屋是所谓的“小产权房”,2007年底国务院 “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精神让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广大民众忧心忡忡、无法释怀。到底自己买到的房子最终会是一个便宜实惠的安居之地还是埋在身边、随时可能被引爆的民生炸弹?最近,人们终于看到了它的前景。
    前几天,北京市委通过了《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其中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农转非步伐,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有专家解读,这意味着北京将逐步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取消农村与城市的户籍区别,统一户口登记。这就为北京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铺平了道路。

 

    众所周知,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始于十多年前,随着人们对安居的需求快速增加,城市商品房建设无法满足需要而房价的快速增长也让一般中低收入民众无力购买。在此背景下,小产权住房悄然出现。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03、04年以来,城市房价的快速冲高,买不起商品房的城镇居民只有把目光投向城郊,小产权房就此进入大多数民众的视野。但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经过任何批准手续的“无产权房”,政府为了制止私占农业用地、确保耕地面积稳定的需要,于2008年初由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各方面专家则大量散布“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后果自负”的言论。一时间让购买者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分析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根据在于农村土地被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受益者是城市广大中低收入者阶层,而一直以来政府强调的重点则是: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换句话说,小产权房虽然是非法建设的住宅,但是农民自住的或者卖给农村户口的小产权房基本上政府并不觉得有何严重问题。政府的问题意识在于:拥有城镇户籍的居民购买本该属于农业户口居民的住房。而北京市最新通过的《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意见》,则是表明了不久的将来取消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差别,统一户口的政策取向。这就意味着,在户口统一之后,将不再会有两种户籍的差别,小产权房自然也就失去了针对“城镇居民”“不受法律保护”的政策差异,小产权房问题自然解决。

    说到底,小产权房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表现上是城镇居民收入分化和政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他的根本解决当然是在城乡协调发展之日。当前的解决方案,可以合理的设想:在2008年1月国务院通知颁布前已经购买的小产权房,可以由政府原则上予以承认并颁发房产证;在国务院通知颁布后购买的小产权房,责令房地产开发单位和购房者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予以合法化;对于国务院通知颁布后新开工建设的小产权房,则应令开发单位和开发商共同承担全部责任,涉及侵占耕地的,进一步追究相应责任,而对于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则应该以渎职嫌疑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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