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北京在全国省级市中率先实现医保制度的全覆盖。意味着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47万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就可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7万元。其中,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可享受免费参保待遇。
横向来看,北京在全国省级市中率先实现医保制度的全覆盖。纵向看来,北京用七年时间酝酿实现医保全覆盖:
2001年4月1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开始实施,标志着北京医保改革的大幕由此拉开;
2002年: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可参保;
2002年4月,医保覆盖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北京市出台政策对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
2003年,开始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看病提供了医疗保障;
2004、2005年:明确农民工缴费水平;
2007年:“一老一小”纳入医保;
2008年,出台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约占全市城镇户籍总人口5%的无业居民。这也意味着本市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当然,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全民医保恐怕只能是低水平的全覆盖;而且即将构建并初步完善的很可能只是一个多层次、多标准的覆盖体系,但是,即使是低水平的全覆盖,也终于“动真格”了,这显然是一个点亮的信号。相比广州、郑州、济南、福建石狮市等较小地域的医保全覆盖,北京市全民医保覆盖更宽泛,相关规定更完善,不能不说是民生政策的一大进步,点亮了更多的期待,承载着更多的热望,代表了更多数老百姓的利益,我们祝愿它平平稳稳长大、成熟,把经验输送给更多的省份,推动人人享有医保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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