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始终是萦绕在人们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终于,近几年国内部分地区开始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涿州市自2006年1月起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2月寒假期间,几个大学同学共同对家乡涿州市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做了一次调查。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作为我市唯一一所住涿的保定市二级甲等医院被涿州市确定为首批定点医疗机构,此院的新农合工作情况便成为我们调查的重中之重。
刚进入医院大厅,
随后我们到医院的“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涿州市被确定为保定市第二批新农合制度试点县市,并于元月开始实施。从政策实施之日起,医院领导就给与了高度重视,成立了新农合组织机构,设立新农合宣传专栏,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筹备,稳步开展,在过去的两年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领导重视,成立专门机构,认真贯彻实行“新农合”
新农合成立之处,正是春节前后,也是病人住院的高峰期,人员及用房相当紧张,筹备工作千头万绪,压力非常大,没有办公室和即报窗口,还要建立中心网站,以满足病患及时报销。还要于新农合软件对应上万种诊疗项目……面对这些困难,院领导果断抉择,各科室积极配合,在门诊用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在门诊大厅最醒目的地方腾出了新农合专用办公室和出院即报窗口;与网通公司联系使用最先进的光导纤维,使参合农民报销时达到快捷高效;对应新农合报销项目是所有准备工作中最难、工作量最大、最繁琐的,只有上万种诊疗项目与软件对应后农民才能得到即时补偿,正常情况下这一工作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但为了使农民能够早日报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夜奋战,终于在一星期内完成了基础项目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率先做好了各项筹备工作,成为涿州市首家为参合农民出院即报的医院,并在省卫生厅检查中受到好评。
2.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保障为参合农民提供满意服务
确保为参合农民提供满意服务,医院积极组织全员学习新农合政策,转变思想观念及工作作风,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新农合管理规定》等,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严格审核报销程序。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方向,端正医德医风,受到了广大患者的好评,医院自身也得到了健康发展。
3.规范药品管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为保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新农合药物,医院印制了《新农合药物目录》300份,使医护人员人手一册,互相监督,积极配合;药剂科集中招标采购,在保证药品质量下,使新农合药品备药率达100%;微机室人员将所有新农合药品全部录入,还特别在每个新农合药名前注明“农”字,确保医生准确使用新农合目录内药品
4.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坚持公示告知制度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住院负担,医院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临床各科室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费药品、自费项目的使用;杜绝大处方、乱开药、乱检查,实行一日清单制。新农合办公室每月对住院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及补偿比例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9月份涿州政府调整补偿方案,报销比例提高了,而且还补充了门诊慢病补偿。新农合真正为农民撑起了“保护伞”,不仅解决了农民生病后不敢住院治疗的难题,也改变了过去“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06年1—12月份在院治疗的参合农民3千余人,住院总费用1千多万,为病人报销医疗费用270多万,有效减轻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使广大农民朋友更加拥护新农合制度,07年参合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也更证明了新农合制度是可持续发展的。
在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新农合制度建设在涿州市取得了显著进展。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要举措。
涿州市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农合,至2007年10月底,全市共有21574人次享受到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支付补偿金1876.63万元,剖腹产定额补偿2879人,支付补偿金43.18万元,特殊重大慢性病(尿毒症门诊透析、癌症和白血病门诊放化疗)门诊补偿287人次,支付补偿金46.74万元,门诊补偿121276人次,支付补偿金224.1万元,共计补偿参合农民146016人次,支付补偿金2190.65万元。
看到这些成绩之后,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到各级政府对于农村医疗服务的大力支持,把农民问题摆在首位,将农民的疾苦当作民生的大问题,只有农民生活医疗水平的提高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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