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苏公塔
(2024-09-12 20:26:23)
标签:
旅游 |
吐鲁番苏公塔
2024年9月12日
苏公塔是吐鲁番最为代表性建筑、新疆境内现存最大的古塔,中华民族传统建筑艺术精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于公元1777年,迄今已有240多年的历史,它是清朝名将吐鲁番郡王额敏和卓晚年为表达对清王朝的忠诚,恭报清王朝的恩遇,并使其一生维护祖国统一功绩能留芳千古,自筹白银7000两建造。1988年1月13日,苏公塔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苏公塔是用清一色灰砖叠砌而成,除了顶部窗棂外,基本上不用木料。塔身浑圆,呈圆柱体,自下而上逐渐收缩垒砌。塔基直径10米,顶部直径28米,塔高37米,四周共有14个窗口,供通风采光使用。塔内用砖砌出的螺旋式72级台阶直通塔顶,塔顶面积约10平方米,可供瞭望。塔顶为穹窿顶,上有铸铁塔饰。塔身表面砌叠十几种不同形状的几何图案,通过普通的灰砖,循环往复,变化无穷。
额敏和卓是维吾尔族中涌现出的爱国者,吐鲁番第一代郡王。他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中华民族利益和祖国统一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顺治初年,据守吐鲁番地区的察合台后裔率先向清朝派遣使臣进贡。这时清朝忙于平息内地各省的反抗势力,无力顾及西北边境事务。康熙十八年(1679年),由我国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建立的地方政权势力逐渐强盛,出兵控制了吐鲁番、哈密等地。
17世纪到18世纪,即明朝后期和清朝前期,我国蒙古族按照活动地域不同,分为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漠西卫拉特蒙古。卫拉特蒙古为明朝瓦剌后裔,游牧于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
准噶尔是卫拉特蒙古中的一个部落。清朝前期,在巴图尔珲台吉的治理下,准噶尔部逐步发展强大起来,于1680年消灭了天山南部的叶尔羌汗国,打败相邻的哈萨克,布鲁特(今柯尔克孜)等部,建立了强盛一时的地方政权,控制了天山南北和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为了统一天山南北各地,康熙帝命皇十四子允为抚远大将军,驻扎西宁,全权指挥对准噶尔部的军事行动,开始了对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吐鲁番地区的争夺。清军沿天山南北两侧向乌鲁木齐和吐鲁番进攻,攻破准噶尔部军队设立的营寨,进至吐鲁番。这是清朝政府第一次派兵进入吐鲁番地区取得胜利,成为吐鲁番历史上的一个新转折点。
为解决清军的粮食供应问题,清朝政府派遣5000名绿旗兵到吐鲁番屯田,并调运大批农具籽种,就地屯田,生产军粮,至雍正元年,在吐鲁番的清军已达11000余人,成为清朝政府统一天山南北的重要军事基地。
雍正三年(1725年),清朝与准噶尔握手言和,清军从吐鲁番撤出,吐鲁番又沦为准噶尔的统治。雍正七年(1729年),清朝对继任的准噶尔首领噶尔丹策凌私藏罗卜藏丹津(雍正元年罗卜藏丹津在青海起兵反叛清朝,被清军击溃后逃往噶尔丹)而不满,双方摩擦再起。雍正七年至九年(1729年至1731年),清军与准噶尔在吐鲁番、和通泊、科布多(二地均在今蒙古国境内)等地展开数次战斗,互有胜负。雍正十年至十一年(1732年至1733年)前后,清朝与准噶尔再次和谈,商定以阿尔泰山为界。已臣属清朝的吐鲁番额敏和卓率领属下众人随清军东迁,额敏和卓也因此受封为札萨克“辅国公”。这些东迁的吐鲁番人被安置在安西瓜州,于安西镇筑五堡居住,并得到清政府的帮助和关照。
雍正十年(1732年),清军准备撤出吐鲁番地区,清朝政府考虑到“将来贼夷切齿于吐鲁番,必思报复,以大力侵凌之”,决定将归属清朝的部分维吾尔人东迁,以便能安居乐业。额敏和卓所属民众被指定在甘肃瓜州(今甘肃安西、敦煌一带)安置。额敏和卓接受清朝建议,率部众一万余人,于雍正十年(1732年)十月十四日、十五日起陆续起程,开始了东迁行动。
雍正十一年(1733年),额敏和卓带所属维吾尔群众到达安西后,被安置在安西城附近的五堡一带居住,清政府提供住房、土地、粮食、耕畜、农具、种子等,免除赋税,帮助发展农业生产,快速安定下来。遇到灾荒之年,当局提供粮食赈灾。以额敏和卓为首的维吾尔人克服水土不服和疾病等困难,在瓜州生活二十余年,修建水利设施,在耕种政府提供的3.5万亩土地之外,又开垦荒地1.5万亩,与当地各族人民一起辛勤耕种,为安西经济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
安西城附近的头堡、二堡、三堡、四堡、五堡,实际上是五个比较大的村庄。乾隆二十年(1755年)前后,根据当时军事、政治需要,额敏和卓带领所属维吾尔人迁返吐鲁番地区,并依照在安西的居住、组织模式,在吐鲁番安定下来,辖属于吐鲁番市高昌区的二堡乡、三堡乡的名称,依然保留。2021年3月,二堡乡更名为火焰山镇;而原来的卡尔桑村则更名为二堡村。这一见证近代历史变迁和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地名将会长期存在于吐鲁番的社会历史发展之中。
乾隆二十年三月(1755年),清朝出兵天山北部,消灭了长期割据我国西北广大地区的准噶尔政权。在这一过程中,吐鲁番地区的维吾尔民众摆脱准噶尔的控制,归属清朝。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清军原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并重新派兵进入吐鲁番地区。
到乾隆执政初期,清朝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国力日益强盛。此时准噶尔政权却内乱不止,政权几经更迭,日益衰落,许多部落不堪其乱,归属清朝。乾隆二十年至二十三年(1755年至1758年),清军出兵伊犁,消灭准噶尔政权,遂后又出兵天山南部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在清朝统一天山南北的过程中,额敏和卓率领吐鲁番兵丁随清军作战,屡立战功,被加封为“镇国公”,后又被封为“贝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统一了天山南北,巩固了在西域的统治地位。吐鲁番地区也在清朝的治理下,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
额敏和卓是清代吐鲁番地区一位威名显赫的郡王。康熙年间,他率众归属清朝政府;雍正年间,积极参与清政府征讨准噶尔,亲率万余民众迁居甘肃瓜州,开荒种田;乾隆年间,奉诏率部众返回家乡投入清政府统一天山南北的军事行动之中。为褒奖额敏和卓在统一新疆的功勋,清政府赏赐其郡王品级,在宫廷紫光阁内陈列画像,乾隆皇帝亲笔题词:“吐鲁番族,早年归正。命赞军务,以识回性,知无不言,言无不宜。其心匪石,不可转移。”
额敏和卓一生在天山南北征战,上马为军,下马为吏,安置流民,兴办水利,开垦荒地,征收赋税,为当地社会安定和恢复生产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两次到北京朝觐,受到乾隆皇帝接见,“命乾清门行走”,为清朝政府制定治理新疆政策提了诸多有益的建议。
额敏和卓其子及家族,延续其志,赴任新疆各地官吏,为新疆安定建功立业,美名远扬。
额敏和卓是爱国人士。他的子孙后代和他一样,为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子伊斯堪达尔就是其中一位。伊斯堪达尔额敏和卓第五子,出生不详,卒于1811年,第二代,第三任郡王。又作伊思坎达尔,是额敏和卓诸子中较有作为者之一。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跟随其兄鄂罗木扎布到伊犁办理维吾尔人屯田事务。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因办理屯田有功,被清政府授予五品顶戴,并赏孔雀翎顶。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赴北京朝觐。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命在乾清门行走。其兄苏莱曼获罪革去亲王爵位后,受命承袭亲王爵位,在他承袭郡王之前,在额敏和卓家族中已经具有较大的影响。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清政府下旨被册封的爵位可“世袭罔替”。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鄂斯满病故,命他接任。当年底,叶尔羌阿奇木伯克色提巴尔第病故,清政府又命他赴叶尔羌接任。他在叶尔羌期间,协助办事大臣明亮维护稳定发展生产,筹办卡伦外诸部等事,均认真得力,多次受清政府奖赐。乾隆皇帝特别下谕明亮,凡上奏言,要把伊斯堪达尔的名字列在其后,一同报送北京。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11月,伊斯堪达尔去北京朝觐。同年,布鲁特人“夺取贸易回人马匹至千余之多”,明亮、伊斯堪达尔等乘其不备,遣兵将其首领颇拉特等拿获,清帝认为此“实属可嘉”,“明亮、伊斯堪达尔各赏珊瑚珠一串,大荷包各一对,小荷包各四”。1759年,新疆大小和卓叛乱平定后,大和卓之子波罗泥都之子萨木萨克逃往浩罕,布哈拉等地,后曾遣人至喀什噶尔与伯克私通信息,并派人代其科敛银两,准备谋反。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伊斯堪达尔遵照明亮等交派,将萨木萨克所遣回子巴喇特拿获,亦能感激朕恩,实心奋勉从事。著加恩赉赏大荷包一对,小荷包二对,以示鼓励”。
乾隆五十八年(1789年),由于在叶尔羌“诸事奋勉”,加之“曾在乾清门行走,爵本郡王,又系阿奇木伯克”,故“加恩赏戴三眼花翎”。次年,伊斯堪达尔到北京朝觐,受到乾隆皇帝的宴请,并“赏用黄缰”,即可用仅为皇室成员才能用的黄色物品,遂留北京,常参与朝廷祭祀大典。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边卡侍卫上行走之护军校察起图等,与安集延贸易人串通舞弊。乾隆甚为生气,谕曰:“卡上官员兵丁理应稽察商人出入,乃胆敢贪贿,商同安集延贸易人等,少开包货,希图漏税,殊属藐法。”对此案所涉及人等严惩后,帝谕曰:“伊斯堪达尔设法访获隐藏货物,亦属奋勉,著赏伊斯堪达尔大荷包一对,小荷包各四个。”同年,伊斯堪达尔去北京朝觐,乾隆帝赐宴,并特赏用黄缰”。
1796年,嘉庆登基,乾隆称“太上皇”。“太上皇幸瀛台,回部吐鲁番郡王阿奇木伯克伊斯堪达尔等,于西门外瞻觐”。嘉庆二年(1797年)正月辛亥,“太上皇御紫光阁,赐吐鲁番阿奇木伯克伊斯堪达尔等六十人宴,并赏番有差”。
嘉庆四年(1799年),闻乾隆皇帝去世,这时已回到吐鲁番的伊斯堪达尔悲痛异常,命全家及属下维吾尔人“俱照内地例,镐素成服”,并亲率其子玉努斯赴京“恭谒梓宫”。嘉庆九年(1804年),他受命赴喀什噶尔担任阿奇木伯克,与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一起调剂充实当地官仓粮食、布匹等为当地经济进一步发展做出了贡献。嘉庆十年(1805年),再赴北京朝觐,被嘉庆皇帝特别召到“御座前赐酒成礼”。
嘉庆十六年(1811年),伊斯堪达尔病逝,嘉庆皇帝命人前往祭奠,并“赏银三百两治丧,以其子玉努斯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