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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别把书借给别人

(2014-08-06 16:05:06)
标签:

杂谈

 

记住,别把书借给别人

偶然怀旧了一下,我在微博倾吐积压的心声:在我童年时,那些借走了我的漫画,我的《童话大王》,我的郑渊洁十二生肖系列,我的《故事大王》,我的《儿童文学》,我的《知音》,我的《辽宁青年》,我的《读者》《青年文摘》,我的《人之初》杂志的……统统还给我。

如果有时光机,我要返回当年,打死你们这些借书不还纯粹为了"痞"掉的人。 然后很多同学赶过来附和,是啊,那些可恶的家伙。

附和之外,有两位同学与众不同脱颖而出,向我发问。“优雅来自拒绝”同学说: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人家喜欢找我们借东西?凭什么他们笃定他们要借的东西我们有?

另外一个同学说:到底那些书借给了谁呢,这些谁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但是,那些书都还记得。为什么? 这些问题真是深入灵魂啊!

我反思,难道我长着被借书脸?显然不。显然我只是爱看书,爱看书的人,一不小心就爱买,当身边的人看见了你的库存充足弹药丰盛,怎么会不动邪念。

作为同龄人,显然我喜欢看的他们多半也喜欢看,所以,他们根本就是居心不良早有图谋。 其次,为什么书都记得,那些可恶的人却不记得了呢! 我总不至于随随便便就把心爱的书借给别人啊!总归是那些混得熟的,玩得好的同学、朋友,我才会慷慨。然而,多年后我的确依稀只记得他们的一点点样子了。那个马尾辫嘴巴有点大的女生,那个戴眼镜样子挺斯文的男生,这个那个这个那个的,我就脑子糊涂了。

因为书是属于我的,是我的人生的一部分,而那些徘徊在记忆的非重要区域,随时间而变化的人,不属于我,以及我的人生了。当年的同学当时玩得好混得滚瓜烂熟,当时而已。

而书,跨越那么多年,是我曾经感动过,交心过,成长过,启悟我的另外一种朋友,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 还因为,人生根本就不存在太多真正的朋友。这不是在讽刺和偏激,纯粹在陈述事实,人和人之间成为知己和真友本来就全凭缘份。有的人不是我的真友,可能是别人的挚交。别人的泛泛之交,可能是我的莫逆之交。

世界太大了,所以各人交各人的朋友,对不同的人交付心意。我有我铁杆,搞不好是你的深恶痛绝。管他呢!鲁迅都说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只有书不会舍弃你,背叛你,忘记你。你只会丢书,送书,卖书,因为书是私有物,是物权充分的标的物。我要控制要霸占要收藏要占有,天经地义。所以我当然记得那些我喜欢过的书。 我这么说,也许你会感觉好像教科书讲话倡导啥?不是的。我只是在描述我们与这个世界的相处方式。

人要与人建立深刻的感情,不同于人与物。因为人无法完整属于另外一个人,因为我们彼此独立,如同网点,交错连结,但还是各归各。 那些搞不清“恋人”和“恋物”是不一样的人,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把人当物品爱,把物品当人爱,都是变态。

前者是可怕的变态,后者是也许可爱也许可怕的变态,看程度。 找我借书是把我当朋友,可惜的是,你不会永远是我的朋友,也不会永远陪伴我。借了我的东西给我还回来,要不你可以直接问我,能送吗? 可以,要礼尚往来,书尚互赠!但概不外借。 长大到今天,教训沉重。我就是,不、借、书。

 

注:沈嘉柯作品,商业性质的转载必须联系授权并付酬。

微博 http://weibo.com/shenjiake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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