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总统密特朗授权炸沉“彩虹勇士”号
(2016-11-12 0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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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效东
原载《中国国防报》2011年2月1日
1985年7月10日晚,随着两次巨大的爆炸巨响,停泊在新西兰奥克兰港口的“彩虹勇士”号急速沉没。
“彩虹勇士”号
“彩虹勇士”号是一艘40米长的拖网渔船,1977年,它被“绿色和平组织”以4万英磅购下,并以“绿色和平组织”旗舰的身份游历世界募捐,同时,进行反核及抗议猎杀海豹、捕鲸等行动。
行动失控
“彩虹勇士”号驶入奥克兰港口,“绿色和平组织”奥克兰办事处的一位名叫弗雷德里克·邦列的志愿者就登上船,一边关切地询问船员需要什么,一边似乎不经意地四下察看这艘船。邦列平时话语不多,但对交代给他的大事小情,他都能积极而圆满地完成。人们很信任他,然而,谁都想不到,他竟是法国国外安全总局安插在“绿色和平组织”内部的特工,其真名叫克里斯廷·卡蓬。
卡蓬秘密监视着“彩虹勇士”号与外界往来的电文通信记录,搜集地图,并调查“彩虹勇士”号携带的水下设备,为“撒旦行动”做足了前期准备。1985年7月10日20时30分,悄悄潜水而至的两名法国国外安全总局特工在“彩虹勇士”号腹底安设了两枚水下爆破弹,相隔延时10分钟。
是夜23时38分,第一枚炸弹引爆,在船体炸出了一个轿车大小的洞口。值更船员一边呼叫,一边冲进动力舱。他发现海水正从一个大洞中喷涌进来,便随即向船长彼得·威尔科克斯报告了危情。威尔科克斯见事态实在无法控制,便命令“弃船”,并组织船员向岸上疏散。
法国政府想逃避责任
炸沉“彩虹勇士”号,造成随船人员伤亡,这使得“撒旦行动”成为公共关系灾难性事件。
新西兰警方随即将此次爆炸案作为谋杀案展开调查。在新西兰的法国特工纷纷外逃。然而,新西兰警方将各方语词拼凑在一起后,认定持有瑞士护照的“索菲和阿兰·蒂雷日夫妇”具有最大作案嫌疑,于是将此二人逮捕。经审讯取证,这对“蒂雷日夫妇”的真实身份被揭开了:他们实际上是法国国外安全总局特工多米尼克·普里厄上尉和阿兰·马法尔少校。二人以“过失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85年11月22日入狱服刑。
作为新西兰的盟友,法国真实还作出了谴责恐怖主义活动的姿态。但就被捕特工问题,法国政府放言,如果这两位特工不被释放的话,法国将对新西兰向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出口实施禁运。这一举措将撼动长期依赖向英国提供农业出口的新西兰。新西兰只好让步了。
1986年6月,新西兰总理戴维·兰格签署了一项特别命令,将法国特工阿兰·马法尔少校和多米尼克·普里厄上尉转到位于豪礁的法军基地羁押3年。作为回报,法国同意向新西兰赔付4300万新币(合650万美元),并作出道歉。
然而,服刑还不到两年,马法尔少校以治病为由,于1987年12月14日返回巴黎;普里厄上尉则于1988年5月6日因怀孕返回法国——她丈夫曾获准前往豪礁陪了她一段时间。二人均获得了事实上的自由,普里厄上尉为此还得到了提升。
尽管法国调查委员会坚称,法国政府与“彩虹勇士”号爆炸案没有任何瓜葛。但是,案件调查还是揭开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法国政府对“彩虹勇士”号爆炸案负有直接的责任。
在众多证据面前,法国国防部长埃尔尼上书辞职,法国国外安全总局局长拉科斯特海军上将被解职。但事件自始至终,法国总统密特朗一直坚称自己“毫不知情”。
作为主要负责人,前法国国外安全总局局长拉科斯特海军上将在1986年4月7日撰写了23页的“撒旦行动”备忘录。法国《世界报》于2005年7月10日“彩虹勇士”号被炸沉20周年之际,将之公布于众。
拉科斯特证实说,在他的要求下,法国总统密特朗当年5月15日接见了他,“我当面请示他,他是否对我组织实施这一行动予以授权,他表示同意,并强调,他高度关注着法国核试验能否顺利进行”。“总统授权与我,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