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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2007-03-22 | 青春无悔?念故人。

(2007-04-26 1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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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

无悔青春

分类: 游戏人生

[转载] <wbr>2007-03-22 <wbr>| <wbr>青春无悔?念故人。 

 

[转载]2007-03-22 青春无悔?念故人。

      在我理解,“故人”分两种,一种是“老朋友”,一种是“已死的人”,而我念的,是已死的老朋友。
      在我手机的通讯录里,有一则只有名字的空白记录,没有电话,也没有邮箱,因为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再和他联络了。
      他是我高中时代,最好的伙伴——阿哲。
      我的高中生活,是从我第一次跨进那扇被两座遮天的煤堆挤在中间的校门开始的,我到现在也一直认为,那是全理工大学里,最帅的一扇门。
      拜这两座煤堆所赐,班里的同学在每天无尽的卫生扫除中熟识了,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阿哲和我成了同桌。他不怎么爱说话,因为他上课的时候总有看不完的篮球杂志和漫画书。他是个绝对的篮球迷,而我当时,基本不知道篮球为何物,那个时候我们是怎么相处的,我真的不记得了,直到学校组织的一次英语百词比赛……
      我小时候学习其实很用功,是大人们眼中的乖孩子,不过脑子呆了一点,只会傻学傻背。百词比赛的消息刚通知下来,我就开始背单词了,因为我对英文真的很没天赋。一连几天,一下课我就拿出练习本抄抄写写,一个单词要抄无数遍直到觉得能记住为止,课间也抄,午休也抄,回家也抄,不过第二天还是会忘掉大半儿。
      终于有一天,一只大手按住我的桌子,一个半嘲笑的口吻对我说,“啊啊,你是在练字儿吗?”我郁闷地瞅了这个声音一眼,是阿哲。我还没开口。“放学去楼顶吧,我教你。”
      后来放学,他在楼顶教了我很多记单词的方法,我一直觉得他学习很差,也不用功,却没想到他英文这么好。之后的每天,我们都放学跑到楼顶去背单词,虽然总是被强迫请他零食,不过那还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学习也可以很快乐。最后,百词比赛,他是全年级第一,我考了第三,当时我还对着他傻乐了半天。
      也是从那以后,我每天中午要负担两个人的午饭了,当时还成立了“炒霸四人组”,我们每天中午都一起在理工大学的七个食堂和六个餐厅之间游走,不过,吃的无非都是炒饼、炒饭、炒面之类的。
      再之后,青春懵懂的我,“爱”上了隔壁班的女孩,阿哲自然是第一个知道的,在貌似他比我还兴奋的同时,全班都知道了……不过很逊的是,人家根本不甩我,用最近刚学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可能是我“不美型”吧。不过阿哲还一直在鼓励我,说“你配她绝对绰绰有余了,是她不懂得欣赏你。”
      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喜欢篮球,于是一个念头瞬间冲击了我的大脑。我开始天天中午跟着阿哲他们一起打篮球。经常打球的人一定都见识过篮球场上的初学者,在当时,我连初学者的球也抢不到……
      阿哲在嘲笑我是“篮球盲”的同时,自然也开始训练我。从教我投篮的姿势开始,运球、卡位、抢篮板……那个时候的高中生活是最快乐的,学习任务并不重,虽然我上课的时候也被他传染得不怎么听讲了,不过每次考试都能顺利通过,作为他教导我篮球技术的回报,我自然在考试的时候会给他放放水,他每次考完都激动的称我是“考试之神”。
      高二的一年里,我们几乎每天都沉浸在篮球的快乐中,他们也从来不嫌弃我的摇篮技术,总乐意带着我和其他班或者大学生们一起打比赛。
      有一次,阿哲拿了本杂志,郑重地摊在我的桌子中央,然后十分乱来的对我说,“这以后就是你的偶像,怒吼天尊·华莱士,也是大前锋……”    我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偶像。
      寒假就要来了,最后的两周,班里换座位,我和阿哲成了离得最远的“同桌”,那几天他天天课间都爬在桌子上睡觉,好象一直发低烧。最后几天我们都没怎么说话假期就来了,只知道他那年寒假要回东北老家探望他父亲,我也只有无聊的在家等待开学了……
      还好寒假比较短,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开学的第一天,教室里没有阿哲,我们都以为他还没从东北回来,各自开始聊起寒假发生的趣事……
      早自习时间,班长叫我们几个班委到教室外开会,刚开门就看见班主任已经等在那儿了,奇怪,都到门口了她干吗不自己进教室叫我们,而且,这没有表情的表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班主任,心里有点七上八下,平时大家都怕她,不知道是不是又有什么厄运要降临到我们头上。
      直到她开口……
      “告诉大家一个噩耗,我们班的徐明哲同学因为脑膜炎去世了……”
      之后的字句我似乎都听不见了,无法控制的眼泪流个不停,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怎么可能?可是看着班主任,我又不得不相信。
      放假前还约好下次的篮球比赛要打败隔壁班,他还说这次正式比赛要让我也一起上,去证明给我喜欢的女孩看我有多努力……
      他怎么会就这么草率地离开?他一直希望能带领我们拿到校篮球联赛的冠军,他说过要我以后在球场上跟他配合,说过英语比赛要都拿第一,说过高三的午饭还要我请……
      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变强了。我站在阿哲大前锋的位置上,发誓要继承他那即使球出了界也要继续拼抢的意志,我成了全校的篮板王,在整个球场上发疯似的怒吼着,把一个个篮板球抓在手里,仿佛期盼着阿哲也能像这球一样再回到我们身边。
      当然,这不可能了,我悔恨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连一次与阿哲并肩作战的机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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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了金子的一篇博,曾经失去这个话题一直在大家口中流传,或许真实地感觉会更透彻,酣畅淋漓的淋一场雨,雨后看见彩虹,看见刚出现的阳光即将变作夕阳,金色的阳光洒满你的全身,尽管你还沾满雨水,你还是可以笑着前进,朝着太阳的方向!
      希望离开的能得到安静,留下的懂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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