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赞成新规一出,就得一片赞歌。我反对闯黄灯违章的新规定。
首先,既然我们设立了黄灯,必然有他的道理。一项新规的出台,不能为“严”而严,更不能因噎废食。这里有个目的问题,到底为什么。好比大禹治水,采取的是“疏”的办法,疏通了,就顺畅了。大禹他爹治水,采取的是“堵”的办法,到处围堵,不让水流。于是,本来成灾的大水更加肆虐。城市交通的治理,必须以“疏”为主,不能设“堵”。人为制造的违章机会越多,司机必然超高度的紧张。越紧张,越出事;越不敢走,越压车。
判定一项交通新规的优劣,有一个必须考虑的标准:如果因为它的实施,交通违章减少了,同时,交通效率提高了,是好的交法;假如相反,违章反而更多了,同时,车流速度减慢了,更拥堵了,不用说,此法不可取。
黄灯亮起是个“缓冲时段”。机动车的起步、停车,是需要一个渐变过程的。黄灯的存在,的的确确可以解决那些因各种因素而无法立即停下来车辆的实际问题。从“人性化”角度着眼,司机的苦衷,也应该体谅一点。
可以预言,废除了黄灯的缓冲作用,三灯变两灯,闯灯违章、追尾车祸,一定会大大增加。
当然,由此带来的出动警力,处理违章、车祸的人次、时间,必然增加。本来就拥堵不堪城市交通,岂不人为地雪上加霜。
据本人体会,黄灯阶段,一条车道上大约可以通过3至5辆车。如果今后黄灯等同红灯,黄灯禁行,一条车道上在短短的三五秒中就会减少3至5辆的通行量。算一算,一天之内,你的城市交通,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其实,远不止于此,加上每次黄灯禁行导致停车需要的减速过程,一定会使得疏散减缓,以致影响后面几千米(公里)车队的速度,不塞车才怪!
交通缓慢了,人们的出行、办公、做事的节奏、效率,理所当然也会慢下来。小小黄灯的变脸儿,会不会影响到一个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你说呢?
博友水上鸥提出,既然黄灯等同于红灯了,黄灯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其实,一个灯就可以了——只弄一个绿灯,亮灯行;灭灯停。既省料,又省工,何乐而不为......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