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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第一时间”去见鬼!

(2012-03-29 12:50:27)
标签:

赵瑞华

《广州日报》

安全事故

河北日报

文摘报

分类: 时评类

 早在2008年,我曾写过一篇短文《“第一时间”是什么时候?》,批评“第一时间”是个模糊不清的概念。文章指出,时间,是新闻五要素中为首的一条。写新闻,录节目,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哪年哪月哪日几时几分,不能含糊不清。然而,这个小稿寄到北京的相关新闻专业报刊后,便“泥牛入海——无消息”了。最终,只能发在《河北日报》内部小报《党报人》上(见2008年7月25日第2版)。

 后来,我学会了玩博客,便把它发在我的博客里(见2009年3月13日),再一次批评这个专门打马虎眼糊弄老百姓的词语。

 中国的事,只有上边有人说话了,才能算点儿事儿。

 3月17日的《广州日报》刊登陈强的文章《“第一时间”是什么时间》,并被《文摘报》转发。全文如下:

 广西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地官员向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赵瑞华回报中多次提到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警方第一时间控制住船主等。赵瑞华对此问道:第一时间是几点几分?当地官员无言以对。

 一直以来,“第一时间”救了不少人的“驾”,发挥了妙不可言的作用。

 其一,“第一时间”是混淆不清的“时间”。不论领导何时驾临事故现场,都可以给人以最早、最快的感觉。

 其二,“第一时间”是糊弄公众的“时间”。哪个老百姓敢去质疑“第一时间”是几点几分?

 其三,“第一时间”是应付检查的“时间”。出了安全事故,死了人,在瞒不了压不住的情况下,总得有应付上级检查的法子。不过,桂平官员这次遇上一位爱挑刺的安监总局官员。

 其四,“第一时间”是自我表扬的“时间”。官员“第一时间”出现在事故现场,无疑能给自己加分,给上级一个负责的印象。

 其五,“第一时间”是逃避责任的“时间”。“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这样“勤勉”的领导就可减轻处罚。

 然而,“第一时间”用得多了,就糊弄不了人了。但愿“第一时间”在安全事故汇报中能够从此绝迹。

 “第一时间”岂止是安全事故汇报的“专利”?它是浮华社会风气的产物,是贪懒官员不作为的遁词,应该全民共讨之,共诛之,不让它继续通过我们的媒体招摇过市,愚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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