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报告和房源信息表常见问题
(2022-03-29 16:07:20)
标签:
电子税务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 |
分类: 会计 |
项目报告和房源信息表常见问题
第一部分 项目报告
1、新项目的项目报告,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必须在取得第一张施工许可证后及时填写;
(2)初次采集的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基本信息中带*部分、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也就是系统界面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以上部分必须填);
(3)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及时更新预售许可信息;
(4)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所有信息。
2、老项目补录项目报告,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所有带*号部分的必须填写
(2)涉及发证时间的字段都必须填写(包含不带*部分)
(3)每个格子的填写内容不能出现特殊字符,如#
(4)每个格子的填写字段尽量不要超过30个字符(15个汉字)
(5)上传的附报资料必须是PDF格式
(6)“是否整体竣工验收”务必谨慎填写,必须在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填写
(7)“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必须逐一对应前面填写的施工许可证编号,否则系统无法勾选“是否整体竣工验收”
3、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补录或者填报项目报告,保存时报异常如何处理?
出现异常的原因主要是(1)有必填项没有填全,如;带*号部分、发证时间;(2)填报的内容出现了特殊字符,如#,主要会出现在预售证部分的幢号;(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以上部分未填全,如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
4、为何“是否整体竣工验收”无法勾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中的“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必须逐一对应,否则系统无法勾选“是否整体竣工验收”。
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部分填写了3张施工许可证信息(分别为202101、202102、202103),如项目已经整体竣工,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中的“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也必须填写分别填写202101、202102、202103这三张证。
5、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补录或者填报项目报告后,为什么金三系统无法接收到?
初次填报和更改(补录)项目报告信息,都需要税务审核过程,审核通过后才有效。因此纳税人填报项目报告信息提交后,在电子税务局税务端会生产一条待办任务,需要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才会进入金三系统。
6、“*是否属于分期开发项目”在电子税务局为什么不能选择?
目前“*是否属于分期开发项目”只能在金三系统中的项目报告中进行选择,如填报的项目确实属于分期开发项目,可以先按系统默认的信息填报,然后到办税服务厅进行修改。
7、“最后一个销售(预售)证取得时间”如何填写?
8、
在填写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预售许可信息等信息时,为什么会出现“编号重复”?
在填写相关信息时,如需添行,务必一行填写完成后再添加一行,不要一次添加多行次。否则系统会自动判定为“编号重复”。
9、如何作废重复的项目报告?
(1)将重复的项目报告通过金三系统的项目报告合并功能合并。
(2)如为新增的项目且未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通过金三系统中的项目报告功能作废。
(3)对于历史项目(且未预缴土地增值税),可以运维作废。
10、项目报告信息需要定期更新吗?
项目报告中的所有信息都需要定期更新,如取得一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销)售证都要及时到项目报告中进行维护更新。
第二部分 房源信息
1、房源信息在什么时候填报?
纳税人取得预(销)售证后,首先在项目报告中维护好“预售许可信息”或“现售备案信息”,其次将该张预(销)售证涉及的房源全部录入房源信息报告。
2、电子税务局中的房源信息录入,可以采取哪几种方式?
目前电子税务局房源信息录入提供2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手工填报每套房源(建议房源信息数量不多的项目选用),第二种是模板导入,纳税人可以下载模板填写完整后导入。
3、直接手工填报房源信息时需要注意哪些?
(1)现预(销)售许可证号必须是已经在项目报告中已经采集的,如尚未领取的,可以暂时不填
(2)幢号:如1号楼,请填写 1;如A栋,请填写 A;
(3)单元号:如1单元,请填写 1; 如无单元(其他房源),请填写 -;
(4)楼层号:如一层,请填写 1( 如负一层,请填写 -1)
(5)房号:如 101室,请填写 101;如1202室,请填写1202;
(6)不属于幢内的车位或车库填写规则:幢号填写CW或CK;单元号填写按区填写,如A区填写A,如不区分可填-;
楼层号:如一层,请填写 1( 如负一层,请填写 -1);房号填写顺序号。
(7)所有带*字段为必填项,其他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8)不可售部分请勿填写,后续在清算申报时可以在收入明细采集中补充。
(9)“*房屋状态”不可修改,为系统自动判断,已售房源务必填写合同编号,系统自动根据是否有合同编号判断是否已售。涉及出租、自用的房源,请联系税务机关处理,电子税务局不提供修改功能。
4、通过模板导入方式填报房源信息,需要注意哪些?
(1)房产性质: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车库、其他。从下拉框选择,不要手工填写,不要从其他表上复制黏贴;
(2)结构、朝向、房产性质、 购房人证件类型,从下拉框选择,不要手工填写,不要从其他表上复制黏贴
(3)房屋类型:从下拉框选择,不要手工填写,不要从其他表上复制黏贴。也可以不填写,模板导入后系统会自动根据房产性质、面积等条件进行判断。
(4)其他字段一般都为文本格式(注意文本格式的字段在左上角有绿色小三角)
5、表格上已经填写完整,模板导入时显示部分字段未填写,如何处理?
6、如何修改“房屋状态”?
目前“*房屋状态”不可修改,为系统自动判断,已售房源必须填写合同编号,系统根据是否有合同编号自动判断是否已售。
涉及出租、自用的房源,请联系税务机关处理,电子税务局不提供修改功能。
7、房源信息是否需要定期更新?
有新增房源或者房屋状态发生变化时都需要更新信息,一般都需要按月更新。
8、历史项目需要补录哪些房源信息?
已经清算的项目,可以直接填写目前尚未销售的房源;尚未清算的项目,请填写所有的房源信息(包括已售、未售、出租、自用,其中出租、自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填报)。
第三部分 项目管理
1、项目状态错误,如何修改?
2、项目报告中的信息错误如何修改?
(1)对于未清算的项目,需要在项目报告中进行修改后同步;涉及销售面积错误的,需要完善房源信息;
(2)对于已经清算的历史项目,可以直接在项目报告中进行修改。
第四部分其他
1、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所(科/分局)错误,如何修改?
纳税人自行选择的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所(科/分局)错误,(1)税务人员在审核时可以选择审核不通过,让纳税人修改后重新报送;(2)也可以选择审核通过后,直接在金三系统中的项目报告中进行修改。
2、在填报房源信息时,发现预销售证信息错误,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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