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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金九”闹剧重演,国务院重拳扼杀“银十”!

(2010-09-30 14: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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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杜绝“金九”闹剧重演,国务院重拳扼杀“银十”!

 

 

    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对4月份“国十条”阳奉阴违终于酿下苦果,造成国内主要大中城市的房价在9月份出现明显回暖趋势,令国务院再也忍无可忍,再出重拳予以遏制!

    今天是9月29日,“金九”已成定局。面对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这个楼市传统旺季的关键时点,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措施,包括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商业银行暂停三套房贷等严厉手段。

    依照一兵的观点,这次多部委集中出台新政早有传闻,相关政策遏制楼价快速上涨之心昭然若揭,“银十”势必会被扼杀。

    同时,令一兵担心的是,这次的房贷新政或将再次误伤刚性需求。此前,居民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最低两成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0.85的优惠,新政再次提高了首次置业者购房门槛,将部分首次置业者挡在房东队伍的门外。
    
    但鉴于刚需力量不断兴起并形成一股强大力量,这次新政看似严厉,恐怕也只会造成市场短期观望,过于悲观完全没有必要。特别是在城市人口结构相当特殊的深圳,有市场化程度更深的香港市场的比价效应,没有理由不长期看好楼市发展。

    这让我们只能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希望,寄托在“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和房产税试点进程方面。根据媒体的报道,这些措施并未给予明确,犹如一把利剑继续悬在楼市上空,恐会视楼价变化情况决定出台时间。

今天傍晚媒体报道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分别出台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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