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聪颖卸责,经济适用房体面退市!
当经济适用房摇身变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那就说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已经被政府彻底抛弃。
据今天早间媒体的消息,经济适用房将以租代售。这实质是抹杀了经济适用房的本意。该报道透露,未来住宅保障体系中的实物补贴可能将分为三个等级:廉租房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限价商品房将面向拆迁户或无房户。
虽然,几天前建设部官员还信誓旦旦,不会取消经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被冠以“租赁型”的前缀,却彻底改变了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人群销售的内涵。换句话说,经济适用房是用来“租”的,不是用来“卖”的。
我们一直怀疑和抨击政府官员的市场智慧、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但不可否认,经济适用房以这种方式退市,则让我们的思维习惯和评判标准遭受调戏,也促使我们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理解要从观念上予以改变。
而对于经济适用房向“以租代售”方式的颠覆性转变,建设部官员作出如下解释,中国的房屋产权为70年。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但一个家庭的收入可能在70年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次性的出售令经济适用房制度缺乏退出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则不断地需要拿出土地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不包括土地成本,仅包括一半的配套成本,政府甚至需要不断地在此项目上投入资金。缺乏退出机制的出售型经济适用房制度将逐渐令政府不堪重负。
此举虽有推卸责任之嫌,但却是可以满足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的持续长久策略,是一劳永逸之举,表现出政府聪颖、务实的一面。阶梯型住宅保障体系即将出台,即便在落实过程会催生一些新问题,但却有助于改变低收入人群“重买轻租”观念。这是让市场回复理性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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