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2019-09-29 14:21:35)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号)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1、员工持股计划未来卖出股票时,
由管理人缴纳增值税。
而个人买卖股票不用交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5.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也就是说,风华高科的员工自己买卖股票不用交,但通过资管产品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买卖股票要交增值税。呵呵。
2、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后,再以回购股票平均价格的8折售与员工委托的资产管理计划。这里,打8折售与员工这个环节,公司折让的20%,这是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而且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不是等待期发生的费用,公司完全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8号公告在企业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
3、员工取得持股计划的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二、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个人所得税政策不明确。非常明确的是个人买卖股票不用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