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晋文公所谓:「以乱易整,不武」
(2012-03-17 1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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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之武霸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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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力服人的晋文公考量「不武」,意不在止戈,乃是出于战略考量、霸业考量才更为合理。
《左传‧僖公三十年》载秦晋围郑,一般称之为〈烛之武退秦师〉。自国编本迄教改开放版本后之各家选文,乃至九五暂纲部定四十篇必修之文言文,均入选为高中国文教材,足证其为史传散文之精彩重秦穆公和晋文公诸人之言谈行止、机智谋略,俱栩栩如生、令人赞叹。惜文末载晋文公曰要篇章。文中刻划佚之狐、烛之武、:「以乱易整,不武。」自国编本以迄各家之注解翻译,若非语焉不详、令人不明究里;便是逻辑欠通、失之牵强附会。今特详列各说于后,次论述其优劣得失,拟更做合理诠释,并期就教方家。
国编本「以乱易整」释为:「犹云以分裂代替团结。晋攻秦为乱,秦晋和为整。」对于「不武」则未做注解。
三民版注释上句同于国编本,即「以分裂取代团结」。释「不武」为:「不能算是武勇」。
东大版注为:「以分裂取代团结。乱,指晋若攻秦则两国内讧。整,指晋秦联合原本步调一致。」「不武」注释与三民版同。(注1)至于为何团结作战才算武勇并未清楚说明。
翰林版注上句「以乱易整」为:「乱,指秦、晋自相攻击,整,指秦、晋和谐步调一致。」「不武」则释为:「不威武」。
康熙版注释为:「此指军容而言,是说以零乱替代雄整就不威武了。意谓如击秦军军容将零乱,不击则可维持雄整,改变雄整为零乱就不威武了。」(注2)
南一版注「以乱易整」为:「以零乱替代完整,意谓若秦、晋交战,则军容零乱。」「不武」则释为「不威武、不雄壮」。于教师用书又补注:「以乱易整」亦可释为「以分裂代替团结」,盖秦、晋两国步调一致而来,如果打起来就成了内讧,故云。又按「不武」亦可解为「不能算是武勇」指扭曲原来用兵的精神。或释为「不合乎武德」,有「胜之不武」之意。《说文》:「止戈为武」,武以止战,今反启战端,有违武德,故曰「不武」。似兼容众家之说而未置可否。(注3)
高中教材以外,
此外,三民出版《新译东莱左氏博议》、木铎出版《左传译文》或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对于「以乱易整」持论亦与前述各本同,而「不武」究竟何所指均未做说明。(注5)
另三民所出《左传读本》该句译释为:「秦、晋步调一致变为相互攻伐,这不是勇武。」并特别说明「武,古时以能制止战乱为武。」显然此处之「勇武」既非军容也非作战精神,乃是采「止戈为武」的说法。
今查《十三经注疏》,该句杜预注为:「秦、晋和整而还相攻,更为乱也。」由此可见,自杜预将秦晋之分合释「乱」与「整」后,便成各家注释所本,而杜注孔疏因未注明何谓「不武」遂不甚了了。或解读为「精神的勇武」,或解释为「军容的威武」,或依文字学「止戈为武」之说释之为「武德」,再引申出「胜之不武」,莫衷一是。(注6)
附带一提,龙腾版高中教材虽未选入本文,但列入延伸学习读本并译此句为「用分裂代替团结,这是不合乎用兵作战的原则。」因未做更明确的解释,无法判断此处所谓「作战原则」是意指团结以求围郑成功,或彰显止戈之德?
今观《左传》原文,晋文公「不仁」、「不知」、「不武」一席话是回应「子犯请击之」而来,亦即晋师忿于秦穆公违约背信,临阵弃友,子犯欲追击而以兵戎相向。两军开战前《孙子兵法》有所谓「悬权而动」,即着眼全局之意。晋文公通盘权衡轻重,
准此,本文倘从《孙子兵法》用兵之道解读晋文公所谓「以乱易整」,则杜预注「秦、晋和整而还相攻,更为乱也」当是从晋军立场而论:「整」,指晋出兵时与秦合击,目标统一明确;「乱」,指秦、晋分裂敌对,则使作战目标纷歧混乱。「不武」即当解为「不符合出兵之谋略或宗旨」。
除以战略观点判断是否应该追击秦军外,晋文公还可能从其他角度定夺击秦与否吗?有的。
回顾晋侯、秦伯围郑理由有二:「无礼于晋」且「贰于楚」。旧恨在其次;新仇是主因。晋自城濮一战与践土之盟后,晋文公已继齐桓公跃登中原霸主地位,正待号令中原、统整一致、以树武纪、以建霸业。如今烛之武退秦师,变生肘腋──郑未服令,秦又倒戈──中原大局势将更形纷乱。无法树立武纪,岂非有妨霸业?因此,晋文公此处「以乱易整,不武」亦可从「以诸侯分裂取代诸侯的团结听令,将不能树立武纪」解之。前者释义是就围郑一役言成败;后者释义乃就霸业大局论得失。
国编本教师手册中董金裕赏析本文时,引述孔子评晋文公「谲而不正」,随后归结曰:「文公退兵是顾虑有妨霸业的建立。」持论即偏重大局而言。(注8)
以上乃分就晋国(或曰晋文公)出兵之战略,以及中原之政治版图两方面,试图理解晋文公考量撤兵与否之依据。如此诠释当可使杜预点出其考量秦晋分合的重点更为明确。且所谓「不武」亦得从「子犯请击之」,及晋侯秦伯围郑「以其贰于楚」两处原文还原晋文公当时之处境,获得较合理之解释。一者考量战争利益,一者考量霸业成败。
至若前述各家提供之作战精神勇武与否,军队阵容威武雄壮与否,上述两点若和用兵目标之胜败相较,试问孰轻孰重呢?何项更应为兵行在即的晋文公所该优先考量呢?
至于以和谐团结达止戈为武,否则不符合武德、胜之不武理解晋文公之撤军观点,此尤属情理不通。试问晋侯倘以止戈为念,以和谐为重,所谓「战以止战」、「杀以止杀」,果真重视武德胜于霸业,则偕秦围郑前来兴师问罪之举,又当做何解释呢?因为先动干戈者在晋不在郑,如今却以开启战端为不武,首尾矛盾甚明。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赵岐《孟子章句》注曰:「言霸者以大国之力,假仁义之道,然后能霸。若齐桓、晋文等是也。」由此亦可证明,以力服人的晋文公考量「不武」,意不在止戈,乃是出于战略考量、霸业考量才更为合理。「不仁」、「不知」、「不武」的退兵之举,是兼顾国际霸主的形象及战争实质利益的。
■国立嘉义女中
附注
注1:三民本与东大本所称之「不能算是武勇」,究指军队阵容抑作战精神?无法详明。若仅从字面理解则应偏重精神层次。南一版即将武勇释为用兵精神,见注3。
注2:翰林版与康熙版解「不武」为「不威武」。康熙版清楚指明为军容。意指零乱的军队阵容不够威武。如此就与三民、东大迥异。
注3:南一版既说明「军容零乱」是「不威武、不雄壮」,又同意可解为不武勇,是「扭曲原来用兵的精神」,再引申解为「不符合武德」,因反启战端。如此至少提出了三种解读法。
注4:各版《古文观止》虽做出字面翻译,但仍无法令人理解内在道理。何以秦晋和整即武勇或勇武,晋独自围郑即不勇武?
注5:见李振兴、简宗梧注释《新译东莱左氏博议》,三民书局,卷二十一题解,页七九六。原文为「将和整的局面变为战乱,这是不武。」沈玉成译《左传译文》,木铎出版社,页一二三,译为「用动乱代替整齐,这是不武。」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复文图书出版社,页四八二,注「以乱易整」为「晋攻秦为乱,秦晋和为整」,「不武」无注。
注6:见《十三经注疏》,艺文印书馆,卷十七,页二八五。
注7:参见魏汝霖着《孙子兵法大全》,黎明文化事业公司,第三章兵法原文总集校,军事篇第七,页三三、三四及页一七九。
注8:见国立编译馆主编《高中国文教师手册》第三册,页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