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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造假”按“故意杀人罪”判以后就没有假药了!

(2018-07-17 16:16:35)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谈
狂犬病是目前人类尚未征服的一种疾病,狂犬病一旦发病,基本必死无疑!目前所能做的就是被犬咬伤后尽快注射疫苗,希望不要发作狂犬病。

但是、最近的一条新闻让人看了真是惊心动魄!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国家药监局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对此责令吉林食药监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长春长生公司的狂犬病疫苗被紧急召回的原因,据说是长春长生公司内部举报公司篡改生产质量数据并责令狂犬疫苗停产。
“狂犬疫苗造假”按“故意杀人罪”判以后就没有假药了!

“狂犬疫苗造假!!”,涉事的厂家“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占全国四分之一,也就是说全国因为被狗咬而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有25%的可能注射的长春生产毫无保护作用的“假疫苗”,万一发病则必死无疑。
“狂犬疫苗造假”按“故意杀人罪”判以后就没有假药了!

长生生物疫苗生产问题并不是新鲜事了!早在不久前的2017年11月,其生产的“百白破疫苗”被原食药监总局通报在药品抽样检查中,检出其一个批次产品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狂犬疫苗造假”按“故意杀人罪”判以后就没有假药了!


人命关天的事情都敢造假!这造假的企业胆子也太大了!

本来可以通过注射疫苗来预防“狂犬病”,结果却因为打了假的疫苗而丧了命。这种罪恶比“毒奶粉”三聚氰胺事件严重多了,是不是可以追究相关人员“涉嫌杀人罪”呢?

“乱世用重典”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制止这种“草芥人命”事情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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